恐怖莫過於精神病醫院患“精神病”

發佈時間:2010年04月23日 16: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四川在線

>>>事件回放:河南漯河農民狀告鄉政府被關精神病院6年半    

    河南省郾城縣大劉鄉農民徐林東好打抱不平,1997年,因看不慣一家都是殘疾人的鄰居張桂枝在宅基地糾紛一事上吃了鄉政府的虧,開始幫她寫材料、到各級部門反映問題。2003年10月,不堪徐林東“找麻煩”的大劉鄉政府,把正在北京上訪的徐林東抓回來,將其送到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關起來。2009年12月7日,大劉鎮政府又將其轉移到漯河市精神病醫院,至今還沒恢復自由。(4月23日《中國青年報》)
   此案的始作俑者是大劉鄉政府,將一個好端端的人關到精神病院裏去,併為此6年多來堅持每個月向醫院繳納1000多元費用。我有一百個理由怒斥大劉鄉政府的野蠻行徑,但此刻我的恐懼壓倒了憤怒,在此,我只想表達我的恐懼。

   恐懼來自精神病院助紂為虐的所謂“診治”。讓我們見識一下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的高超的診療術:被診斷為偏執性精神病的徐林東,醫院6年多裏不斷給他打一種奇怪的伏晨針(音),除了打針,就是捆綁和電擊。據徐林東親口説,6年裏,“被他們捆綁過48次,過電過了54次,那滋味真不好受,有一次過電把我這兒(指著額頭兩處)都烤焦了,過了1個小時還多。”因為不堪被強制治療之痛,徐林東兩次嘗試逃跑,幾度自殺,但都沒成。

   即使是一個精神再健全的正常人,也經不起這樣的折磨,沒精神病也一定會折磨成精神病。但徐林東好樣的,雖然遭受如此非人的“診治”,他也沒得精神病,這點由接受記者採訪時清晰的談吐等可資證明。真正令人不解和恐怖的是,該醫院從一開始就知道徐林東根本就不是一個精神病人。在律師的幫助下,記者發現一份病案號為“090459”的病歷,上面有徐林東住院過程的詳細記錄:“2003年11月21日,被鄉政府送入我院觀察,2003年11月21日在我院司法鑒定為偏執性精神障礙。”也就是説,徐林東被鄉政府送來一個月之後,醫院才做出了“偏執性精神障礙”,而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精神二科主任、副主任醫師宋麗則稱:“我們這兒先鑒定再收治。”

  夠荒唐了吧,鑒定尚未做,醫院就開始對“患者”治療了,這就像中醫尚未“望、問、聞、切”,就開始開藥方了,天底下哪有這樣的事!尤其令人憤慨的是,從鑒定結果看,徐林東根本就是一個百分之百的正常人。醫院在對徐林東的檢查中記錄道:“意識清、儀錶整,談話接觸可,……認知活動方面:否認存在有感、知覺及感知綜合障礙,談話語速可、語量中等,在思維聯想活動量和速度方面未發現異常。……無發現有關係妄想,被控制感等智慧方面檢查及記憶力方面檢查,如常人談話注意力集中,否認自己有病,拒絕住院治療。”

  即然這樣,又怎麼會作出“偏執性精神障礙”的診斷結論呢?從該病歷後面的描述可知,原來他老是上訪、告狀,即使官司輸了,還要越級上訪,行為偏執。其實,醫院比誰都清楚,徐林東是一個正常人,其之所以被當成精神病人,蓋因為他為弱者主持正義,不屈不撓,因而得罪了鄉政府。

   這裡,醫院碰到了一個棘手的兩難問題:是恪守基本的醫德,即不把正常人當成精神病人治療,抑或屈從政府的意志,違心收治。可悲的是,醫院選擇了後者,而且很爽快,連一句異議的話都沒有。我當然不能説,醫院是貪圖一個月1000多元的治療費才這麼做,但我要説,在這件事上,醫院用如此殘暴的手段對一個正常人實施治療,不僅嚴重違背了醫德,而且是在犯罪,犯的是侵犯人權罪。徐林東出院後,完全可以對醫院提出起訴!

   這些年各地不斷驚爆的上訪者被政府送進精神病醫院的消息,一次次刺激公眾的神經,擔心自己説不定有朝一日也會因為拆遷等事情與政府過不去而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醫院,此番從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傳來的消息更是讓人不寒而慄,因為從徐林東的身上,我們不但見識了醫院的恐怖療法,意志沒有徐林東堅強的你、我、他,嚇都會嚇出精神病來,而且還認清了一點,醫院為了維護政府利益不惜侵犯公民權益。如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那樣,為維護幾個鄉政府官員頭上的烏紗帽,甘願放棄精神病醫院的天職,即將精神病人治愈為正常人,反而把正常人當成精神病人來醫治,我真懷疑該精神病醫院是否自己得了精神病,患上了政府恐懼症。  (王學進)

責編:孟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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