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梓看兩會]兩會日曆 3月9日 點睛

發佈時間:2010年03月09日 14: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點睛三:表決器“加蓋兒”遮住了啥?

    全國政協委員關呈遠、韓方明等正在聯署一個提案:建議人民大會堂的表決器加個遮蓋的小蓋子。韓方明向記者介紹説,雖然現在的電子錶決並不會記錄每個代表投的是什麼票,但旁邊的人可以看得到,更何況直播表決現場的時候,還有“攝像機掃過來”。在他看來,好的投票環境,有利於代表們更好地表達自己的意見。

全國人大實行電子錶決,曾被認為民主進步的標誌性事件。在過去,主要的表決方式是舉手表決,甚至還鼓掌通過。之所以稱為“鼓掌表決”,是因為根本不可能發生鼓掌不通過的狀況。這些被稱為“當面鑼對面鼓”的表決形式,事實上對表決人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壓力。

舉手、鼓掌都是公開進行的,誰贊同誰反對一目了然。電子錶決相對來説是秘密的,表決器不記名,代表只要輕按表決器就能表達自己的真實意見。這種“匿名性”保護了反對者的身份外泄,從而將避免可能的報復。這對於表決人來説,的確算是一種“好的投票環境”,可以減輕其表決時的心理壓力。加蓋的用意,正是在此基礎上要將匿名進行到底,以避免那些“掃過來的攝像機”或左鄰右舍掃過來的余光暴露了表決者的表決結果。

但從民意機關的性質來説,這種匿名錶決卻與人大代表的身份格格不入。人大代表係由各選區選舉産生,代表該選區的多數民意。人大代表並不是以自己的個人意志在全國人大行使表決權。相反,他必須抑制個人的情感傾向,從多數民意出發替本選區投出一票。一個官員代表,他就不能站在官員利益的角度,對官員財産申報公開立法投反對票。因為那不是多數民意,而只是多數官意。人大代表要對原選區選民負責,並向選民報告工作。換言之,人大代表必須明白無誤地向當地選民報告,他在全國人大會議上的履職情況。這裡所説的“履職”,就包括他的各項表決結果。如果人大代表的表決結果都不向選民公開,選民又如何去監督他們所選舉出來的代表呢?

對於未來的人大表決制度改革,是公民可以更有效地監督代表,而利益受損者卻很難對記名投票的人大代表實施打擊報復。後面這一條做到了,小蓋子自然就不必要了。
 

責編: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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