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選定16市試點公立醫院改革 將取消藥品加成

發佈時間:2010年02月24日 08: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昨日,衛生部等五部委聯合發佈《關於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選定16個城市作為國家聯絡指導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地區。

  亮點1 公益性位居首位

  名為“公立醫院”,實則是“營利”醫院———近20多年來,我國的公立醫院日益為“名不副實”而尷尬。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將致力於改變這一狀況。昨日公佈的指導意見,第一條便是“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

  有關專家表示,這意味著我國公立醫院將重新回歸公益性,這也是解決老百姓看病就醫難題的正道。

  亮點2 取消藥品加成收入

  指導意見,對飽受詬病的以藥養醫機制“開刀”。意見提出,改革以藥補醫機制,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

  指導意見指出,對公立醫院因取消藥品加成政策而減少的合理收入,採取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等措施,通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

  亮點3 非公醫院一視同仁

  指導意見規定,非公立醫院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務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在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中,要給非公立醫院留出足夠空間。

  亮點4 公立醫院統一管理

  針對公立醫院管理多頭現象,指導意見提出,我國將實行公立醫院統一管理和全行業監管。

  亮點5 引保險解決醫患糾紛

  指導意見提出,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協調機制,發展醫療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責任保險的舉措。

  公立醫院改革指導意見要點

  指導思想 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把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努力讓群眾看好病。

  總體目標 形成公立醫院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為全面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奠定基礎。

  實施步驟 2009年,根據國辦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已分別選擇1-2個城市(城區)作為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國家選出16個有代表性的城市,作為國家聯絡指導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2010年開始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主要內容

  1.完善公立醫院服務體系 優化公立醫院結構佈局,建立公立醫院之間、公立醫院與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

  2.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積極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逐步實現公立醫院統一管理,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

  3.改革公立醫院法人治理機制 明確政府辦醫主體,科學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責權,探索建立以理事會等為核心的多種形式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

  4.改革公立醫院內部運行機制 完善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勵機制;

  5.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 合理調整醫藥價格,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補償,完善醫療保障支付制度;

  6.加強公立醫院管理

  7.改革公立醫院監管機制 加強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和經濟運行監管;

  8.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 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

  9.加快推進多元化辦醫格局 鼓勵、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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