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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3日電 據台灣媒體報道,今天下午3點,陳水扁家庭成員被控偽證案,將在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
台灣“高檢署”查黑中心2006年間偵辦公務費案時,發現吳淑珍蒐集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等人的私人消費發票核銷公務費,傳喚3人作證。
吳淑珍被控教唆子女向檢方證稱“發票是代父母購物饋贈,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屬於公務支出項目”,3人也照其指示證述,事後遭檢方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2009年9月1日依偽證罪判吳淑珍1年、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均為6個月。
全案上訴高院後並於去年11月24日首次開庭。而當日開庭不到30分鐘,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4人都當庭認罪。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庭偽證案,亦曾于1月13日傳訊吳淑珍、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出庭,4人于庭中仍向合議庭請求免刑與緩刑,全案則訂於今日宣判。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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