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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月27日電(記者周英峰)中國政府網27日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通知》説,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議事協調機構設置的通知》精神,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
《通知》指出,國家能源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通知》公佈了國家能源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委員會主任由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擔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任副主任。委員合計21人,分別是國務院副秘書長尤權、中央財辦主任朱之鑫、外交部部長楊潔篪、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張平、科技部部長萬鋼、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國家安全部部長耿惠昌、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水利部部長陳雷、商務部部長陳德銘、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國資委主任李榮融、稅務總局局長肖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駱琳、銀監會主席劉明康、電監會主席王旭東、總參謀部副總參謀長章沁生、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張國寶。
《通知》明確,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國家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通知
國辦發〔2010〕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議事協調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3號)精神,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二、組成人員
主 任:溫家寶 國務院總理
副主任:李克強 國務院副總理
委 員:尤 權 國務院副秘書長
朱之鑫 中央財辦主任
楊潔篪 外交部部長
張 平 發展改革委主任
萬 鋼 科技部部長
李毅中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長
謝旭人 財政部部長
徐紹史 國土資源部部長
周生賢 環境保護部部長
李盛霖 交通運輸部部長
陳 雷 水利部部長
陳德銘 商務部部長
周小川 人民銀行行長
李榮融 國資委主任
肖 捷 稅務總局局長
駱 琳 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劉明康 銀監會主席
王旭東 電監會主席
章沁生 總參謀部副總參謀長
張國寶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
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發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能源局承擔。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責編:許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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