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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台北檢方去年偵辦陳水扁家庭涉及的“公務機要費案”,衍生出偽證案,5號,檢方偵結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涉嫌教唆陪護羅太太做偽證部分,移送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檢方認為,吳淑珍在“公務機要費案”中,涉嫌教唆陪護羅施麗雲、羅勝順夫婦作偽證,依教唆偽證罪對吳淑珍提起公訴。由於吳淑珍是高院審理扁案的被告人之一,因此將此案移送高院合併審理。此外,檢方也依偽證罪對羅施麗雲和羅勝順夫婦提出起訴,稍後將移送台北地院審理。
台北地檢署去年偵辦“公務機要費案”,羅施麗雲在偵訓期間“咬”出吳淑珍,她供稱,01至02年間,吳淑珍向她索要發票,她提供了自己和丈夫在外餐飲及購物的發票,共計數萬元新台幣。06年,“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公務機要費案”,吳淑珍指示她,如果檢察官傳喚她和丈夫出庭作證,要謊稱這些發票都是代陳水扁宴客或代吳淑珍購物而開的,她就依照吳淑珍的指示作了偽證,但她事前並不知道發票是要去核銷機要費。
去年九月,吳淑珍因承認教唆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在機要費案中作偽證,已被台北地院判處一年有期徒刑,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被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
責編: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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