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09年12月24日 22: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國防部網站
國防部網站北京12月24日電 趙江虹、記者范炬煒報道: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日前修訂頒發《軍人傷亡保險規定》,總後勤部同時下發《關於軍隊統一為現役軍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通知》,對軍人傷亡保險政策制度作出重大調整改革。
根據《規定》和《通知》的要求,調整改革後的軍人傷亡保險政策制度,將通過軍人保險和商業保險相結合的保障方式,大幅度提高軍人傷亡補償水平,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保險金標準分別提高6倍和4倍。
總後有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當前,全軍部隊堅持以軍事鬥爭準備為龍頭,不斷提高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軍事訓練、科研試驗、維穩處突、搶險救災等任務重、風險大。現行軍人傷亡保險制度,已不能完全適應形勢任務變化的要求,難以有效化解軍人職業所帶來的傷亡風險損失。此次調整改革,充分體現了胡主席和中央軍委對全軍廣大官兵的關心愛護,對於減輕軍人後顧之憂,維護軍人合法權益,激發廣大官兵戰鬥精神,更好地履行新世紀新階段我軍歷史使命,都具有重要意義。
《規定》和《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責編:霍筠霞
相關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