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12日宜賓公交車爆燃事件現場。
5月14日下午,四川宜賓市公安機關宣佈導致1人死亡、77人受傷的“5·12”放火案告破,唯一死者余躍海為作案人。宜賓公交車放火案背後究竟有無推手?作案人究竟是何身份?記者在宜賓、內江等地進行了追蹤了解。
回放 具體作案過程
12日下午,四川宜賓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4路公交車行至翠屏區南門橋時發生燃燒,導致1人當場死亡,住院觀察治療77人。
公安局副局長廖方倫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宜賓公交汽車放火案係個人實施的極端行為,具體作案過程如下:5月12日15時55分許,余躍海乘坐電三輪離開其住地,手中提有一藍色包裝袋,袋內裝有盛滿汽油的白色塑料桶,16時45分許,余躍海到達南門橋北橋頭女學街口公交車站,16時56分許,余躍海在此登上路過的14路公交車中門,手中提有從租房處離開時攜帶的藍色包裝袋,16時58分許,余躍海在行駛中的14路公交車中門處傾倒汽油並用打火機點燃,引發公交車燃燒。廖方倫通報説,以上過程通過證人指認、現場勘查和檢驗結論證實,相關的視頻資料證明。
目擊 聞汽油味起火
有關視頻顯示,當天16時58分左右,一名短髮、穿著灰色短袖男子提著東西從公交車中門上車。之後,該男子開始彎腰,此時旁邊一名小學生用手捂嘴。16時59分左右,該男子所在位置突發大火,另一名旁邊的小學生跳閃過去,摟著捂嘴的小學生到了車窗邊。
12歲的小胡是此次事件的親歷者,“開到南門大橋中段時,我聞到車內有刺鼻的汽油味,沒想到十幾秒後,突然著火了。”她和車內另外兩名小學生推開公交車後窗跳下車,只受了擦傷。
14日17時30分左右,宜賓市公安局副局長廖方倫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通過物證指向、親屬辨認、指紋對比、DNA鎖定,確定該案唯一死者余躍海為作案人。
講述 內向失業多年
記者調查了解到,作案人余躍海于1989年8月至2004年9月在內江市第七初級中學任教,2004年10月9日,他正式辭職離開內江。內江市第七初級中學,曾與余躍海共事的原校長曾柯表示,余躍海性格比較內向,不善於與別人交流。“他在學校教政治課,有點自恃清高,但沒什麼優勢和特點,也沒什麼愛好。學校與余躍海無利益糾紛。”
內江市東興區蠶業管理站站長駱文稱,余躍海在內江時和父親住在一起,家境不是很好,有個弟弟精神失常,每年都要住院治療。“余躍海在當教師期間還租了蠶業管理站的房子,用來養殖蝎子。”駱文説,2年前余躍海父親去世,他們很草率地就安葬了,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2004年後,同事及鄰居很少有關於余躍海的信息。根據宜賓市公安機關的調查,余躍海在宜賓多年一直失業。宜賓市公安局副局長廖方倫稱,從余躍海案發前後看,沒有精神病的跡象,“他的作案動機很複雜,公安機關尚未詳細認定”。
關注 保障公交安全
14日17時30分左右,廖方倫代表當地公安機關宣佈宜賓公交汽車放火案已告破。然而,對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的擔憂仍然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
宜賓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剛表示,應該在每台城市公交車上配備3G實時視頻監控系統。“雖然國家無強制要求安裝這些設備,但我認為這相當必要。”陳剛説,通過該系統,可以監控可疑人員的一舉一動。該公司安全部工作人員肖坤明介紹説,應加強對公交從業人員防恐意識的培訓。有的群眾建議給公交車多開一道門,並在門上裝備簡單掃描儀,杜絕可疑人員把危險品帶上車。還可考慮在公交車站臺設立嚴格的出入口,並設立針對危險品的簡易報警系統,通過宣傳讓乘客互相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