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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外來工子女入學挂鉤父母學歷職稱
廣東東莞2月20日發佈義務教育階段新莞人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影響新莞人子女積分入學的兩項主要指標是父母的學歷、職稱的高低。專家表示,依照父母學歷高低來決定孩子入學涉嫌歧視。對此,東莞市相關負責人表示,“《方案》是按照東莞對人才需求的考慮制定的。東莞不能滿足所有新莞子女的教育需求,只能先解決東莞比較需要的人”,方案“不存在歧視”。
>>積分方案
各鎮街可互認積分
東莞市教育局20日發佈《2013年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新莞人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的亮點之一是,各鎮街可以積分互認。《方案》規定,已通過積分制被公辦學校錄取的新莞人子女,因其父母服務地變化需要轉學到其他鎮街公辦學校的,可以憑其在原鎮街申請時核定的積分,向轉入地教育部門提出非起始年級插班申請。轉入地教育部門根據當年非起始年級提供的學位數以及申請人的積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實行積分互認,無需重新提交積分材料。
父母學歷職稱佔比高
不過,頗具爭議的是,新莞人子女入學最主要的兩項指標是其父母的文化程度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職稱的高低,高學歷、高職稱的積分多,低學歷、低職稱的積分少,而無學歷、無職稱的人就沒有積分。
按照《方案》,初中學歷有15分積分,高中、中職有40分積分,大專和高級技能學校畢業生有60分積分,本科和技師學院畢業生有80分積分,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有100分積分。同樣,職業資格和職稱也是拉大分值的指標。初級工10分,中級工30分,高級工、初級職稱50分,技師、中級職稱70分,高級技師、高級職稱100分,取得國家行業註冊執業資格也有50分積分。
而在東莞服務年限、在莞參保年限、在莞居住時間等指標的分數較少。例如,《方案》規定工作3年以內的,每滿1年積1分,每繳納1個險種每滿1年1.5分。
>>居民質疑
有本科學歷何須積分
對於《方案》,有居民表示不合理。在東莞市虎門鎮打工的陳先生説,外來工一般學歷不高,如果有本科學歷和住房,都可以成為本地市民了,子女何須靠積分入學?
知名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學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依照父母學歷高低來決定孩子入學涉嫌歧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不應該成為子女入學的重要指標。他建議,如果非要設置門檻,應按照學生的求學年限等情況來綜合考慮。
>>官方回應
先解決東莞需要的人
對於依父母學歷來決定孩子入學涉嫌歧視的質疑,東莞市相關負責人表示,《方案》各項積分的分值由市各個部門提議制定的,“不存在歧視”。“《方案》是按照東莞對人才需求的考慮制定的。東莞不能滿足所有新莞子女的教育需求,只能先解決東莞比較需要的人。”
這名負責人表示,《方案》總體是儘量解決所有新莞人的子女教育問題,但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優先解決學歷、職稱高的新莞人。對於學歷低但有技能的新莞人,該負責人建議,也可以通過企業人才入學的辦法解決。據介紹,納稅額大的企業,相關部門會派發入學指標給他們。
據《廣州日報》報道
【延伸閱讀】
部分省份異地高考相關政策
省份 |
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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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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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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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過渡方案公佈 | 2013年 |
2013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定住所、穩定職業及社保滿3年、子女有學籍且已連續初中三年,可參加中職考試錄取;2014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定住所、穩定職業及社保滿6年、子女有學籍、且連續高中三年,可參加高職考試錄取,畢業後可參加升本考試錄取。 [詳細] |
上海 | 媒體稱方案基本確定 | 至少2014年後 |
可能會與居住證政策挂鉤 [詳細] |
廣東 | 具體方案公佈 | 2016年 |
在廣東有穩定職業及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參保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參加中考並在父母就業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可參加高考與廣東籍考生同等錄取。 [詳細] |
黑龍江 | 具體方案公佈 | 2013年 |
須具有黑龍江省高中學籍,高中階段在黑龍江連續就讀3年以上,父母在黑龍江有合法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 [詳細] |
安徽 | 具體方案公佈 | 2013年 |
高中3年在讀有學籍,無戶籍門檻。[詳細] |
江蘇 | 方案已初步形成,正提請相關部門調研 | 2013年 |
江蘇高考報名通知明確,非本省戶籍的考生暫不得在江蘇參加高考報名,待江蘇省有關政策在年底前明晰之後,符合2013年報考條件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再安排集中辦理相關補報名手續。 [詳細] |
江西 | 具體方案公佈 | 2014年 |
在江西省高中階段具有1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 [詳細] |
山東 | 明確報考條件 | 2014年 |
在山東省高中階段有完整學習經歷。 [詳細] |
福建 | 明確報考條件 | 2014年 |
在福建高中有3年完整學習經歷。 [詳細] |
新疆 | 具體方案公佈 | 2013年 |
家長在本地要有合法穩定的工作、穩定的住所(含租賃)、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學生本人在本地連續就學的年限不同,新疆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 [詳細] |
重慶 | 具體方案公佈 | 2013年 |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重慶參加高考,需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籍並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 [詳細] |
河北 | 具體方案公佈 | 2013年 |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 [詳細] |
湖南 | 具體方案公佈 | 2013年 |
自高一就讀並取得學籍,提供父母居住證。 [詳細] |
遼寧 | 具體方案公佈 | 2013年 |
凡在遼寧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並有完整學習經歷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在遼寧省報名參加高考。 [詳細] |
浙江 | 具體方案公佈 | 2013年 |
從高一年級開學時就在浙江省高中階段連續學習,在省電子學籍系統進行高中電子學籍註冊且按規定完成高中學業,中間不中斷(因故經批准同意休學的除外)。 [詳細] |
吉林 | 具體方案公佈 | 2013年 |
具體條件是進城務工人員在我省有合法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並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其隨遷子女在我省普通高中階段有完整學習經歷。 [詳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