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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報稱日政府曾要求美將“核密約”解密文件重新加密

 

CCTV.com  2009年08月26日 17:3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東京8月26日電 據日本《朝日新聞》26日報道,日本政府在1999年美國政府解密有關日美“核密約”的相關文件後,曾要求美方將這些文件重新加密,以隱瞞“核密約”真相。

  報道説,這些文件中包括1959年的“安保條約會談記錄”。這項記錄顯示,日美兩國在1960年修改日美安保條約前確認,載有核武器的美軍艦艇和飛機仍可像以前那樣在日本停留和通過。該記錄匯集在美國國務院東北亞事務辦公室1960年6月製作的“國會答辯資料集”中。

  由於美國的文件檔案原則上25年後即可公開,因此上述資料集到1999年秋曾一度被解密,全文被公開。但到了12月13日,資料集中的“安保條約會談記錄”等與“核密約”有關的部分又再次被加密並從公開文件中刪除,理由是包含“安全保障上的機密情報”。

  對此,《朝日新聞》援引不願透露姓名的當時日本政府相關人士的證言説,日本政府在得知文件被公開後,立即通過外交渠道向美方提出了撤銷解密的要求。這名前政府相關人士認為,美國對是否公開檔案的判斷很隨意,公開上述文件並沒有考慮日本方面的情況。

  但上述文件卻在重新加密前于1999年11月被美國一家致力於信息公開的民間研究機構的研究人員複印,並被得到複印件的《朝日新聞》于2000年8月曝光。報道説,如果不是有複印件,上述文件的內容很可能到現在也不為人知。上述事實表明,日本政府在試圖向國民隱瞞“核密約”的存在,必將從信息公開的角度遭到批評。

  迄今已有很多相關人士證言和美方解密檔案顯示,日本1960年與美國修改日美安保條約時達成密約,默許載有核武器的美軍艦艇停靠日本港口。這一密約顯然有違日本奉為國策的“不擁有、不製造、不運進核武器”的“無核三原則”。但歷屆日本政府一直堅決否認存在這樣的“核密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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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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