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外交高官公開證實日美存在“核密約”——日本無核原則受質疑
日美之間的外交密約一直是日本媒體的關注熱點。近日,這一話題再次升溫,矛頭指向日本默許美國核武入境的密約。據媒體報道,美軍攜帶核武器入境日本這一點原本在1960年修改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中就被規定為必須經過“事前磋商”的對象,但日美兩國間存在密約,規定搭載核武器的美軍艦船和飛機經過、停靠、飛赴日本則不在上述對象範圍之內。
日本政府對此一直不予承認,官房長官河村建夫和外務省事務次官藪中三十二再次堅決否認存在這一密約。
日本媒體5月末曾報道,4位外務省前外務事務次官發表證言稱,兩國確曾有過密約,並由外務事務次官等外務省核心官僚管理和交接,並告知過橋本龍太郎、小淵惠三等部分首相和外相。這是當事的外務省最高官僚首次承認密約並披露政府知情。6月29日,上述4位前次官之一的村田良平接受共同社、朝日新聞社和日本經濟新聞社等媒體採訪時透露,記載密約內容的文件就是一張紙,就保存在外務省內,並作證稱“外務次官交接時前任會告訴現任‘關於核問題日美間有(非公開)默契’,現任又會將此事告訴後任。這是個天大的秘密。日本政府一直在對國民撒謊”,透露記載密約內容的文件就在外務省內。據悉,關於密約達成經過和解釋説明被用日語明確記錄于內部文件,在外務省北美局和條約局(現國際法局)存檔。1953年以後,美軍在航空母艦等艦船上配備戰術核武器並部署在日本近海。冷戰結束後,這些艦載戰術核武器被撤回了美國本土。此間媒體認為,由於證實日美間存在密約的前次官願意公開自己的身份,要求日本政府公開真相的呼聲將會繼續增強。
日本一直把“不擁有、不製造、不引進核武器”的“無核三原則”作為國家政策。上世紀90年代末,記錄一些日美密約內容的美國政府文件被解密公開。《朝日新聞》6月30日發表題為《日美密約再次揭穿政府謊言》的社論指出,日美間的密約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已經被美國解密:朝鮮半島出現事態時,在日美軍可以不經事前磋商從日本的基地出擊;遠東出現事態時,認可美軍攜帶核武器進入沖繩。日方繼續隱瞞不僅已經毫無意義,而且對於今後的日美安保合作將難以給予理解。
相關鏈結:
責編:彭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