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瓚
新京報9月10日報道對話人物:侯瓚,29歲,侯耀文長女。
從始至終我都沒有想要告我大爺。因為,所有的證據都證明事情是“外姓人”所為。這些人不但不是繼承人,連家人都算不上。所以我起訴,但這些人一致説是大爺的意思。我沒有別的選擇了。
“我不是想管你,但你自己應該注意呀,什麼事都要把握好分寸。”這是侯耀文2004年發給侯瓚的一條短信,侯瓚至今還存在手機裏。
類似的短信,侯瓚還有很多條。昨日,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侯瓚説,父親的短信,她分別存到了幾個手機裏,不會刪除,這是父親留下的回憶。
瘦瘦高高,身高超過1.70米。坐在記者面前,侯瓚一直試圖面帶微笑。但談及父親侯耀文時,她的頭卻一直低著,偶爾抬起,眼圈已經變紅。
關於父親
“他説出來的都是開心的”
新京報:童年父母離婚後,你就不再跟父親一起生活,有人説你們很少來往?
侯瓚:父母是我5歲時離婚的,我沒見過他倆吵架,也沒聽見過他倆互相埋怨,我沒意識到什麼問題,覺得只是不住在一起,但我還是能經常見到爸爸。尤其是上大學以後,爸爸覺得我長大了,可以跟我像成年人一樣溝通了,經常帶著我隨他演出。我工作後,有時爸爸會約我吃飯。每次他都讓我請他,但每次都是他結賬。
跟外人的印象不一樣,爸爸其實是一個內向的人,説出來的都是開心的,煩心的只會藏在心裏。平時,我們在一起時,他總是笑,給我講各種事兒。即使批評,也先説“我不是想管你”。我知道,他有些小心翼翼,他怕聽到自幼離開身邊的女兒,説出那句“你憑什麼管我?”其實,我一直想跟他説“你可以管我,我願意讓你管”,可一直沒説,再也沒機會説了。
新京報:想沒想過,如果你父親生前立有遺囑,會怎麼分配財産?
侯瓚:從來沒想過,誰也不會指望遺産生活。其實在起訴前一些人的指責就已經不少了。每個人都被不同的利益驅使,我試著理解吧。這也是我下定決心還原事實的原因。即便這樣有時還是覺得很委屈。如果是爸爸的意思,怎麼分,給我多少,我都無所謂。起訴的目的,並不是為了錢。上班後,我一直是自己賺錢養活自己,原來過得很快樂。我一直渴望得到錢買不到的東西,比如親情、健康、朋友……可現在,不論官司勝負,我失去的都是用錢買不到最重要的東西,很難再找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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