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社會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教師用本人博客文章評職稱被評“抄襲”(圖)

 

CCTV.com  2009年09月07日 05:5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匿名評審“擺烏龍”:論文係網上抄襲 揭陽一老師陷入“抄襲自己”的困惑中

  本報揭陽訊(記者陳正新通訊員江一凡攝影報道)開學的這幾天以來,揭陽普寧任教的初一語文老師邱文權一直在為一件事情煩惱:他為評職稱提交的一篇教育論文被評定“不合格”,原因竟然是“抄襲了自己發表在網絡上的文章”。對此,這位老師對鑒定意見表示了抗議,當地教育部門回應稱如有證明,將把這篇論文重新送審。

  怪論文被評“抄襲”

  揭陽市普寧燎原鎮泥溝中學的老師邱文權今年30歲,目前在學校教初一語文。

  為了評職稱,他在今年4月份向泥溝中學上交了一篇名為《淺談學生作文的四大基石》的教育論文。

  在今年開學的第一天,也就是9月1日,邱文權收到了一份由揭陽市教師論文鑒定委員會寄來的《揭陽市2009年中小學論文鑒定意見》。這份《鑒定意見》,正是對邱老師幾個月前送審的那篇論文的評價結論。記者看到,這份評議意見寥寥數字,“本論文係從網上抄襲。見網上文章:《閱讀?生活?思考?練筆——學生作文的四大基石》”。結論自然是“不合格”。

  幸博客上署了真名

  “我當時都懵了。他們説我抄襲了自己發表在網絡上的文章?”昨日,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邱文權説。

  原來,揭陽市教師論文鑒定委員會出具的《鑒定意見》上所指的“抄襲原文”——《閱讀?生活?思考?練筆——學生作文的四大基石》,正是邱文權發表在自己的博客上的原創文章。記者看到,這篇文章最早是在2009年2月份發表的,邱文權無一例外地在博文後都加上了自己的真名“邱文權”。

  “我送審的文章跟我發表在博客上的文章只是改了一個標題和結尾。本來,我對這篇送審的論文很有信心的,因為這篇論文還獲得了全國名師杯教育論文大賽一等獎。”邱文權給記者出示了一份5個月前這個論文大賽的《評審結論通知書》,他再把剛剛收到的《鑒定意見》擺在一起。“這個結果很難讓人接受,論文鑒定委員會給出的結論太輕率了。”邱文權老師説。

  嘆錯過職稱申報

  “我理解,為公平起見,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成員只能看到論文編號看不到論文作者名字。可既然不知作者是誰,怎麼能輕率得出"抄襲"的結論呢?更何況我每篇發表的網文都是實名發表的。”邱文權老師説,因為這樣的鑒定結果,導致他沒辦法參與這一次的職稱申報。

  目前,普寧當地教育部門已經獲悉了邱文權老師對於《鑒定結果》的情況反映。邱文權告訴記者,普寧教育局人事股一位陳姓工作人員來電告知其讓泥溝中學出具網絡上發表的文章和送審論文作者均為同一人的證明,然後再將論文重新提交揭陽市教育局評審。 (來源:廣州日報)

  相關鏈結:

責編:李二慶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