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月繳55元,個人無需繳費 新參保人員最快10月可享受
醫保新政將惠及50萬在穗外來工,廣州每年甘願為此埋單17億—20億元。資料圖片
廣州將大幅降低外來從業人員醫保繳費!昨日,專門為廣州160萬外來工“量身訂做”的醫保辦法正式出臺,用人單位月繳55元,個人無需繳費便可享受普通門診待遇,且一年最高可報銷29.5萬元(待遇標准詳見附表)。外來從業人員醫保辦法從8月1日起施行,新參保的外來從業人員,在8月辦理手續後,9月繳費,因此最早10月才能享受醫保待遇;而已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人員,可省去參保登記這一流程,8月辦理轉換手續後,9月開始按照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保享受待遇。
市勞保局局長崔仁泉昨日介紹,目前,全市尚有約50余萬外來從業人員未納入保障範圍,市勞動保障局出臺的《關於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低費率、保大病、保當期”的原則,將大幅降低外來從業人員醫保繳費。
●適用範圍非廣州市戶籍全日制從業人員
《通知》規定,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與之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全日制從業人員(下簡稱“外來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規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及重大疾病醫療補助。
對於流動性較大的外來從業人員,用人單位也可按《通知》的規定,參加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同時按照《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規定參加重大疾病醫療補助。
●繳費標準用人單位:55.19元/月 人個人零繳費
參加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由用人單位以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每人每月1.2%的標準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009年度為45.36元/月 人)。外來從業人員個人不繳費。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同時按本市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其外來從業人員繳納重大疾病醫療補助金(2009社保年度為9.83元/月 人)。外來從業人員參保,個人不繳費,用人單位繳費標準與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相比較,由10%降到1.2%,降低85%以上,與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相比較,由4%降到1.2%,降低70%以上,大幅度減輕了企業負擔。值得注意的是,考慮到外來從業人員流動性大的特點,重點是保障當期,不計算參保繳費年限。
●住院待遇報銷比例為職工醫保標準的80%
參保人按規定就醫發生的住院及門診特定項目基本醫療費用,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按一級醫院250元、二級醫院500元、三級醫院1000元執行(職工標準的50%);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基本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一級醫院72%、二級醫院68%、三級醫院64%的比例支付(職工標準的80%)。
《通知》明確,參保人的住院、門診特定項目及門診指定慢性病基本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上年度本市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2009社保年度年平均工資為45365元)的3.2倍(職工標準的80%),約為14.5萬元。重大疾病補助金年度最高支付15萬元。兩項保障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可達到29.5萬元。
●門診待遇最高支付限額300元/月 人
新出臺的《通知》明確了外來從業人員的門診待遇。《通知》規定,參保人按規定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基本醫療費用,由普通門診統籌金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指定基層醫療機構55%、其他醫療機構40%的比例支付。且普通門診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月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額當月有效,不滾存、不累計。
●選擇方式參保方式三選一
用人單位在處理外來從業人員的參保問題時,可整體或部分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也可選擇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可按實際需求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記者/許蕾實習生/吳艷瓏通訊員/林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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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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