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藏北那曲鎮一對祖孫倆(2006年6月13日攝)。2006年3月2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的《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書説,西藏總人口由1959年的122.8萬人增加到2008年的287.08萬人,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人口占95%以上。近50年是幾個世紀以來西藏人口增長最快的時期。
據《西藏商報》報道,西藏正在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新的醫療保險政策將於2009年年內出臺。西藏此次進行相關政策的調整,其目的在於減輕城鎮居民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目前,我們正在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進行調整,調整內容主要包括降低起付線標準、提高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將孕産婦女住院分娩費用納入醫保範圍並予以全額報銷。”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蔡宜田説。
資料圖片:西藏那曲縣香茂鄉一名農牧民帶孩子到鄉衛生所看病(2008年10月29日攝)。2008年國家再次提高了西藏農牧民免費醫療補助標準,在過去年人均100元的基礎上,西藏農牧民免費醫療標準年人均達140元,其中中央補貼125元。據了解,西藏和平解放、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已累計撥款超過18億元用於發展西藏醫療衛生事業,每年用於農牧民的醫療補貼超過2000萬元。
據了解,《西藏自治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從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了西藏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
具體內容為:一級定點醫療機構3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5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800元。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數額在起付標準以下的,由家庭賬戶或個人支付;在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由統籌基金按照以下比例分段進行支付:起付標準以上至2000元的報銷65%;2000元以上至3000元的報銷70%;3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報銷75%;5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報銷80%;10000以上的報銷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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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