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 (特約記者劉會文 通訊員羅恒)女子被車撞死後無人認領,民政部門以其親屬身份向肇事者提起訴訟。日前,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此案,判令肇事司機舒某等承擔共計20余萬元的賠償。
去年1月,舒某駕駛農用車在通城縣將橫過馬路的無名女子撞傷致死。雖然該縣交警部門發佈了認屍啟事,可死者一直無親屬認領,交警部門也無法就該事故的賠償問題進行處理。通城民政局在受害人身份不明的情況下,以原告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訴訟。
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該縣民政局以原告的身份代死者親屬提起訴訟,屬社會公益事業需要,故判決肇事三方共承擔20余萬元的賠償。如該筆賠償款長期無人認領,成為無主財産時,民政部門將及時轉交給社會救助基金,用於其它社會救助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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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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