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正義網報道,記者今日獲悉,廣受關注的國美前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案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正式受理,近日將開庭審理。
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黃光裕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關被告單位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一併提起公訴。這距離黃光裕2008年11月被北京警方控制已近15個月。
在黃光裕的三項被訴罪名中,關注度較高的行賄罪被界定為“單位行賄罪”。由個人行賄而認定為單位行賄,黃光裕面臨的最高刑期也將由無期減為5年。儘管黃光裕還面臨內幕交易罪和非法經營罪的指控,但受行賄罪的影響,其整體量刑將比此前外界的猜測大大減輕。
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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