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湖州10月29日電(記者 袁爽 通訊員 沈曉婷)兩名派出所協警知法犯法,在賓館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時實施強姦,最終難逃道德與法律的懲處。今天,浙江湖州南潯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兩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2009年6月10日晚,兩名協警邱某與蔡某帶領剛參加完高考的陳某與沈某一同出去吃飯。席間,四人都喝了很多酒,陳某不勝酒力,待晚飯結束後已醉得不省人事了。為了給她醒酒,蔡某駕駛自己的現代轎車帶大家到練市一賓館內開房間。到房間後,兩人趁陳某醉酒沒有意識、無力反抗之機,先後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待陳某酒醒有意識後,發現自己躺在賓館房間內的床上,下身赤裸。
南潯法院根據犯罪事實,考慮到兩人屬臨時性的即意犯罪,事前並無商謀,且事後主動自首,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給予酌情從輕處罰,判決兩被告各入獄三年。兩被告身為執法人員卻知法犯法,最終自食其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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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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