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濫用職權、私分國有資産、貪污、挪用公款“四宗罪”
公訴機關指控南海社保局局長廖先偉濫用職權導致1.2億資金流失,但最終只認定了600萬;
廖先偉收取借款企業“好處費”700多萬,輸了錢從“小金庫”裏拿,臨調走還不忘再貪。
本報佛山訊(記者劉藝明實習生黎微) 濫用職權,未經審查就借出鉅款,公訴機關指控1.2億資金因此流失;私設“小錢櫃”專門收取企業所送“好處費”700多萬,按級別在局內進行私分;貪污公款償還賭債、購買汽車,中飽私囊……原佛山市南海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廖先偉在任職的十年後終於東窗事發。
近日南海區法院一審以濫用職權、私分國有資産、貪污、挪用公款“四宗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6年。
指控流失1.2億隻認定600萬
南海區檢察院指控,1993年至1999年期間,時任南海社保局局長的廖先偉,擅自將本局社保基金違規借給外單位使用,後借款單位因破産等原因無力償還,造成人民幣1.2億元資金至今無法收回。
但最終,南海區法院只認定一起濫用職權事實,造成600萬元至今無法收回。
對於其他事實為何沒有認定,法院的判決書裏並沒有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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