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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書三年時間鯨吞2350萬元徵地款

 

CCTV.com  2009年07月14日 05:3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曝光:南莊鎮紫洞村原村委會主任劉子榮挪用徵地款案被查處

  反思:檢察院認為權力過分集中、財務制度混亂等是該案發生的主要原因

  本報訊(記者劉藝明 實習生徐玲玉 通訊員王德華)禪城區南莊鎮紫洞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劉子榮在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期間,利用自身職務之便,多次挪用徵地補償款共235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和營利活動。

  目前該案已由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並移送公訴部門審查起訴。昨日,該院向媒體通報了該案辦理情況。

  漏洞:

  公家賬戶資金變村長“私人錢包”

  禪城區檢察院經辦此案的檢察官介紹,劉子榮挪用的公款屬於紫洞村的徵地補償款。2003年至2004年間,佛山市禪城區高新技術開發區、佛山一環建設徵用了該村的土地,並補償5000余萬元的徵地款。該筆補償款除了按規定分配給村民2300余萬元外,剩餘的款項共2700余萬元劃入了該村下屬的佛山市名創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名創公司)賬上。

  由於名創公司賬戶沒有納入村委和村民的監管範圍,劉子榮可以隨意劃撥、動用該賬戶的資金。並且公司的財務制度非常混亂,劉只需在支票頭上簽名,財務人員就把空白支票開給他,任由其把資金轉到其他地方。而名創公司的財務人員還兼職擔任劉私人公司的財務工作。

  據檢察官介紹,由於劉子榮自1995年就長期擔任該村黨支部書記,其在紫洞村形成了絕對的權威,以“能人”和“強人”的姿態出現,沒有人敢公開質疑和反對他的決定,造成了權力缺乏監督和得以濫用,也為其後面的犯罪埋下了伏筆。

  案情:

  挪用千萬鉅款填補投資虧損巨洞

  “劉子榮2005年初在廣西鉅額投資的失敗,讓他開始挪用公款拆東墻補西墻。”該檢察官對劉子榮後來挪用公款的動機如此分析説。

  據介紹,該院反貪局目前已查證劉子榮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2005年12月和2006年6月,劉子榮分二次將名創公司在某銀行的定期存款共660萬元,作為其私人所有的恒譽公司向該行貸款640萬元的擔保;二是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間,劉以交換支票的形式多次從名創公司賬上轉出征地補償款,並將其中的1010萬元用於償還其于2005年至2006年間在廣西等地為自己投資項目而欠下銀行的貸款等債務;三是2007年10月,劉從名創公司轉款共500萬元,以自己及兒子的名義購買了2套別墅和6個車位;四是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間,劉從名創公司賬上多次轉出款項,並將其中的200萬元挪用於澳門賭博。

  記者調查

  村長平時很低調

  家中房子很普通

  昨天,記者來到紫洞村了解到,雖然劉子榮在村委擁有絕對的“權威”,但在一般村民眼中,劉子榮其實還是一名深居簡出的村領導,在他出事之前根本沒看出任何的端倪。

  一位村民表示,劉子榮平時為人很是低調,生活方面和普通村民沒有兩樣。他家的房子也只是三層的普通樣式,在村裏一點都不顯眼;在待人處事方面他也很好説話,村民的要求他都會儘量滿足。挪用鉅額公款這件事實在很難和平時不顯山不露水的劉子榮聯絡在一起。

  麥先生原來是紫洞村下屬一個村民小組的組長。在今年春節前後以及6月份,南莊方面為此兩度召集村領導召開會議,大家才知道劉子榮出了事。

  “如果沒出事,估計劉子榮連任到明年就可以退休了,可惜他最終還是輸給了自己。”麥先生感觸地説。

  案件進展

  兩個月內追回全部贓款

  “關於追贓工作,我們打了一場漂亮的戰役。”該院有關負責人説到,由於被挪用的款項屬於徵地補償款,直接關係到村民的經濟利益、村集體經濟發展等問題,該院在辦案開始就把追贓工作作為辦案工作的重要任務,並且專門成立了追贓小組。

  今年1月23日,該院接到有關部門關於劉子榮涉嫌挪用徵地補償款犯罪的報案時,為防止劉子榮潛逃,當天就對其採取了強制措施。然後追贓小組立即兵分幾路對劉子榮的住宅和辦公場所進行搜查,依法查封並凍結了相關財物,有效防止了財産的轉移。

  “現在經過多方的努力,所有的涉案贓款在兩個月內已經全部追回,我們保證不讓農民的利益受到損害。”該負責人説道。

  禪城區檢察院反貪局的負責人還強調,涉農犯罪案件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檢察機關辦案工作的重點,該院將加深農民對涉農犯罪領域的了解,暢通舉報渠道,積極摸排線索,加大涉農犯罪的打擊力度。

  南莊鎮落實六項整改措施

  “村幹部權力過分集中,村有關企業財務制度混亂,對徵地補償款的使用缺乏有效監管,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不到位,是我們總結該案發生的‘四宗罪’。”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説。

  目前南莊鎮政府已採取了六項整改措施來落實檢察建議,包括成立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規定對村級財務實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對全鎮範圍內的集體經濟組織及賬戶進行了一次徹底清理;設立徵地補償款專戶;要求各村委會對照村級財務管理規範等;要求各村落實第三方財務管理制度;嚴肅通報劉子榮案件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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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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