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爭回房屋産權,慈禧後代德家四姐妹打起官司,並向國家住建部提起行政復議申請,要求北京市建委撤銷某公司持有的該房房産證。
德家四姐妹表示,她們是慈禧太后的後代,位於東城區炒豆衚同12號的12間房屋是母親的遺産。1991年,母親去世,該房産由四姐妹共同繼承,並辦理了房屋産權證件。
1993年,四姐妹家中大姐夫與一男子簽署協議,約定轉讓房屋。但該男子繳納部分費用,拿到産權證後,再沒有出現過,雙方也未辦理過戶手續。
四姐妹稱,“房屋的産權雖然是我們的,但是老住戶並沒有搬走。”
在催促住戶搬走時,老住戶提出,該房産屬於一家名為“建國興業”的公司,並不是四姐妹的。
2008年12月15日,四姐妹到東城區房屋權屬登記中心查詢,該房産仍屬於四姐妹。
為此,2009年3月,四姐妹以建國興業公司為被告,向東城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産權歸她們所有。
庭審中,建國興業公司出示了一份2005年7月13日頒發的“京房權證東他字B08271號”《房屋所有權證》,證明房屋産權人為建國興業公司。但四姐妹提出,證書存疑點。
法院一審認為,經核實,該所有權證書並非虛假。為此,法院駁回了四姐妹的訴訟。
事後,四姐妹向二中院提起上訴,並向國家建委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
因國家建委已經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因此法院中止審理,等待國家住建部的行政復議決定。(記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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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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