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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陽公司變經適房項目為商品房出售牟利

 

CCTV.com  2009年08月05日 07:5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青年報  

南陽市統建辦通過分紅得到的門面房。本報記者 劉萬永 攝

  南陽市統建辦與銀龍公司簽訂的合同,約定為銀龍公司辦理經濟適用房指標,同時進行分紅。本報記者 劉萬永 攝

  為了一張房産證,河南省南陽市市民田陽(化名)最近很沮喪。3年前,她賣掉原來的房子,又拿出家裏的10萬元積蓄,又借了10萬元,總共花了30多萬元購買了南陽市風帆金色世家小區的一套房子,可3年過去了,房産證卻一直辦不下來。

  “每平方米1500多元的房子,在南陽也算高價了。知道是南陽市住房統建綜合開發公司(以下簡稱“統建公司”)開發的房子,我才放心買的,可誰知道最後還是掉進了陷阱裏。”田陽説。

  因為單位效益不好,田陽原本想著辦好房産證去銀行抵押貸款,做點小生意,可統建公司並沒有按合同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90日內辦理房地産權屬證書”,她的夢想一再落空。

  不止田陽一家,在交齊購房款、辦證稅金和大修基金等費用後,風帆金色世家小區的420戶業主,都沒有拿到房産證。

  業主們開始上訪。南陽市房産管理局的答覆讓他們感到震驚:在向業主收繳辦證稅金和大修基金371萬多元後,開發商南陽市統建公司的合作夥伴——南陽市銀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龍公司”)一直沒有把錢交到房管局,資金去向不明,房管局不能辦證。

  在南陽市房産管理局出具的一份報告中,業主們發現了一個更讓他們震驚的事實:風帆金色世家小區本來是河南省原計委批准的經濟適用房項目,最終卻按商品房出售,土地使用權僅為50年。

  拿著購房合同,業主李玉會對記者説:“南陽市統建辦上套國家優惠政策,下騙老百姓多交錢,這才叫兩頭通吃!

  統建公司的官方背景

  在風帆金色世家小區的業主看來,南陽市統建辦是典型的官辦公司,依靠出賣權力獲得利益,業主因為相信統建辦以官方身份開發的小區,沒想到掉進了不能辦理房産證的陷阱。

  風帆金色世家小區位於南陽市車站南路,佔地96.75畝,建築面積97000平方米。規劃建設14棟住宅,其中建多層住宅12棟,小高層2棟,地下車庫5300平方米,半地下室5900平方米,商業用房14700平方米。一期開發建設5棟,于2005年10月交付使用;二期開發建設7棟,于2007年7月交付使用。三期2棟小高層尚未開工。

  風帆金色世家原名車南小區,由南陽市統建公司開發建設。南陽市統建公司還有另外一塊牌子——南陽市住宅統建綜合開發辦公室,現任統建辦主任雷勝利也是統建公司的總經理。

  南陽市住宅統建綜合開發辦公室是南陽市房産管理局下屬的事業單位。資料顯示,統建辦成立於1978年,目前主要負責南陽市的經濟適用房建設。

  《南陽日報》2007年11月的報道《南陽市房管局住宅統建辦公室:讓中低收入家庭早日圓住房夢》中説:1997年以來,隨著住宅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與完善,住宅統建辦拉開了連續8年的三個批次的經濟適用房的開發建設。第一批,承接市委、市政府的經濟適用房風帆小區一期工程,建各種結構住房810套;第二批,2002年承建風帆小區二期工程,提供住宅600套;2004年又建設商品房風帆小區三期工程,共建住宅540套。三個批次下來,風帆小區共為社會提供經濟適用房1700多套(原文如此——記者注)。

  這篇報道提及的風帆小區三期即為風帆金色世家小區。

  南陽市房産管理局官方網站顯示,南陽市房産管理局領導班子成員、房改辦主任安懷申主管統建辦。

  在河南省原計委《關於下達經濟適用房計劃的通知》【2000豫計投614號】文件中,車南小區被列入南陽市經濟適用房計劃。

  然而,2004年7月6日,南陽市房産管理局、南陽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於取消“車南小區”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的通知》,稱“‘車南小區’原計劃為今年我市經濟適用住房小區,項目單位為市住宅統建辦公室。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因土地屬於出讓性質,核定預售價格偏高,部分戶型設計面積偏大,有違宛政【1999】87號和宛政【2002】55號文件規定”,經研究,並報請市政府同意,取消該項目經濟適用房建設計劃。

  此後,南陽市房産管理局為風帆金色世家小區頒發了《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風帆金色世家面向公眾銷售。

  “政府劃撥”變成了“協議轉讓”

  按照國家政策,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由政府劃撥,目的是為了降低開發成本以拉低房價。在車南小區項目中,原本屬於“出讓”性質的土地為什麼成了經濟適用房項目?

  車南小區地塊使用權原為南陽市石化工貿有限公司所有。南陽市國土資源局提供的檔案表明,經南陽市政府批准,根據宛政【1995】196號文件,南陽市石化工貿有限公司獲得了該宗土地,獲取方式為“劃撥”,轉讓土地面積為50693.3平方米(76.04畝),規定用途一項為空白。

  銀龍公司1998年4月16日提交給南陽市土地管理局的《土地變更登記申請書》中,説明了“申請變更登記的內容和理由”:由於市石化工貿有限公司徵用車站南路劃撥地已有幾年,現無力開發。現經市土地局轉讓給銀龍公司,補辦出讓手續,補交出讓金,由銀龍公司進行群體商品樓開發。

  1998年4月14日,經南陽市土地管理局審查同意,該宗地被轉讓給銀龍公司,土地用途為“住宅”,轉讓年限為50年。

  銀龍公司的一份合同顯示,銀龍公司為取得該土地,花費共計3380萬元。

  1998年4月16日,銀龍公司出具《土地登記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證明宋寶琴為該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

  同一天,銀龍公司委託李興東全權辦理銀龍公司車站南路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登記事宜。

  至此,該宗土地從“政府劃撥”變成了“協議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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