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秋實)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航模隊教練李某是“槍支發燒友”,他在其辦公室天花板裏私藏了8支槍和1000多發子彈。在被“槍友”告發後,警方將其刑事拘留。記者昨天從海淀法院獲悉,李某因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30多歲的李某是北航航模隊教練。他曾在一家網站上以1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支壞的氣步槍,並將其修好。此後,他通過網絡認識了台灣一家槍支研製公司的老總,該人托李某幫他研製一種氣槍型半自動步槍。李某用一年時間研製成功後,便一直放在自己的辦公室裏。此外他還在網上購買了一支西班牙氣手槍。在收藏這3把槍的同時,他應“槍友”姜某和一名叫“馬麻”的網友之托,保管着另5支槍。
去年7月3日,姜某因非法販賣槍支被警方刑事拘留。在接受警方調查時他揭發了李某,稱自己曾多次去過李某的辦公室,親眼看見他從天花板內拿出槍支。警方根據線索,在李某辦公室的天花板內起獲了一支西班牙産氣手槍、兩支帶瞄準鏡的不同型號步槍、一支帶瞄準鏡的氣步槍、一支有氣罐和瞄準鏡的“火箭”型步槍、一支有瞄準鏡及氣罐的半自動步槍,有型號和無型號的步槍各一支,以及子彈1143發。經過鑒定,這些槍支中兩支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和兩支以高壓氣體為動力的槍支具有殺傷力。
去年10月22日,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據他交代,被起獲的子彈一部分是買槍時賣家送的,一部分是姜某和“馬麻”的。而槍支配備的消聲器、瞄準支架等輔助裝備,是他利用業餘時間,用北航大學的機床製作的。
法庭上,李某對檢方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沒有提出異議。他表示,這些槍他既沒用過,也沒有借給別人,只是自己喜歡槍收藏而已。李某的辯護律師認為,李某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只是為了其個人愛好,並非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同時李某認罪態度較好,是初犯。北航也出具了證明,證實李某一貫工作成績突出,請求法院對其判處緩刑。法院最終採納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認定李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但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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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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