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頻道 > 法治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北京工行儲戶千萬存款丟失案疑犯獲死緩

 

CCTV.com  2009年06月20日 03:1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本報訊 (記者耿小勇)50余歲的女子姚公瑜,以“高息”為誘餌詐騙90余人,涉及金額5000萬。前日,北京市一中院宣判姚公瑜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昨日,姚公瑜表示暫不上訴。

  姚公瑜涉及兩項詐騙罪

  去年11月,姚公瑜被檢方指控,五六年間以高息為誘餌,詐騙5000多萬元,涉及90余名受害者。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郝保平稱,前日一中院宣讀判決結果。昨日,旁聽此案宣判的兩名受害人證實這一判決結果。

  郝保平稱,法院認定姚公瑜兩項詐騙罪名,一是“集資詐騙”,涉及90余名受害人的大部分;二是“普通詐騙”,受害人為其親屬。

  90余名受害人分為兩批。前期40余人,姚虛構做生意需要資金,承諾給“高息”;後期40余人,姚偽造工行合同、印章等,辦銀行高息存款詐騙。

  姚公瑜案涉及5000多萬元,部分揮霍,造成2600余萬元經濟損失。郝保平稱,法院認定“數額特別巨大,影響特別惡劣”。

  律師稱2600余萬並非揮霍

  郝保平和姚公瑜對於90余名受害者存有疑義。他們認為,90余人中,前期40余人不是受害者,他們收回本金還拿了高息。姚公瑜曾説,其中一人投資30萬,最後除本金外,高息拿了72萬。“後期受害者損失的本金,都給前一批人發了高息。”郝保平説,這樣的高息屬於非法獲利,但追討存在困難。

  郝保平透露,姚公瑜曾説,前期一些人拿到本金後,仍向姚公瑜索要高息。這種情況下,姚公瑜被逼,只能拉更多人進來,“用他們的本金給前期的人高息”。郝保平認為,損失的2600余萬元,並非全是姚公瑜揮霍,“大部分都用來發高息了。”

  昨日,郝保平稱,姚公瑜表示不想上訴。

  21受騙者訴工行有望宣判

  姚公瑜刑事案宣判前,21名受騙者是工行儲戶,認為“工行管理漏洞使姚得逞”,將工行起訴索賠。昨日,代理律師劉英傑稱,姚的刑事判決後,民事賠償案有望宣判。

  2007年,楊女士發現存摺上50萬元只剩14.82元。經查,姚公瑜以工行高息存款為誘餌,偽造工行印章,拿到儲戶身份證從工行辦一卡一折,將存摺給儲戶讓其存錢,用卡將存款盜取。工行表示,無員工涉案,工行無過錯。(新京報)

  相關鏈結:

責編:程衝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