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巴南區男子雷洲存假冒警察,3年來先後14次搶得財物價值9萬多元。近日,市一中院以搶劫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據介紹,2005年初,只有初中文化的無業人員雷洲存買來手銬和假警官證,企圖冒充警察搶劫。當年3月29日上午,他冒充警察,在忠縣一家美發店裏成功對一女店員實施搶劫。嘗到甜頭後,他乾脆把受害人確定為那些從事服務行業、文化程度不高的女性,如髮廊店員等。慣用的手法是先出示假警官證,謊稱警察辦案,然後將受害人限制在隱蔽房間裏,威逼對方説出銀行卡密碼。
據介紹,雷洲存先後在忠縣、綦江、長壽、江津等地作案14起。
記者 莫雪慶 實習生 田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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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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