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在學校中的“執行通知書”。胡志強 圖
據大河網-河南商報報道,6月6日,就在高考前一天,河南永城市一所民辦高中突然接到“民事執行通知書”,要求校方限期兩日搬出學校。
此時該校700名學生正在接受考前最後一次集中“充電”,此事在當地反響強烈。昨日,法院確定此事為違規辦案,今日將作出決定,嚴懲辦案人。
■事件
高考前一天,校長接到法院執行通知書
昨日中午,永城市光明高中校長徐東波沒能吃飯,他一直奔波于各個考場,他擔心發生在高考前一天的那件事,會影響700名考生發揮,考試成績好壞直接影響這所民辦學校的命運。
“太不可思議了,就在我上訴期間,商丘中院竟給我下達執行通知書,限期2日內讓我搬出學校……”徐東波拿著那張民事通知書的手一直在抖。
6月6日是該校700名畢業生最後集中的時間,老師在給學生講解考試注意事項,並準備帶學生熟悉考場。
中午1時許,徐東波剛走出學校大門,一輛黑色帕薩特擋住他的去路,車上下來一位自稱叫黃茂夫的男子。
在黃茂夫打開車門下車的同時,徐東波説他看見車內坐著將自己推向被告席的原告之一李祥忠。“我是商丘中院執行庭的法官,你的案件已到期,今天給你送達執行通知書……”徐東波轉述黃茂夫當時説的話。
“我的案件還在上訴期,怎麼會突然執行?”徐東波不解,而黃茂夫答覆是應上級領導意圖,在交接執行通知書後,“帕薩特”離開。
法官與原告到學校張貼“執行通知書”
“徐校長,你回來吧!法官與李祥忠到學校到處張貼‘執行通知書’,學校都亂套了……”下午2時30分,徐東波接到電話。
“即使是法院執行,也得過了高考之後啊!”徐東波忙趕往學校,看到大門口和辦公室西墻壁上也分別張貼著“執行通知書”。
“女生公寓、教師公寓門口貼的都是。”門衛李俊先説,執行時間竟然選在高考期間,實在不合適。
學校另一門衛王連信説,當時圍了很多學生,原告李豐大聲向學生宣講,以後學費就交給他,他要接管學校。
■ 回應
屬違規辦案,將嚴查“執行事件”
“徐東波正在上訴,這起案件屬違規辦案,昨天我已通知黃茂夫趕往永城光明高中,向當事人道歉,並收回執行通知書。”昨日下午商丘中院主抓業務的副院長李新建對記者説。
李新建表示,該院將於今日召開院委會,嚴查該案件違規經過,並將對當事人做出嚴肅處理。
“退一步講,如真需執行,也要等到高考結束後再依法執行。”李新建説,出現這種事件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法院審判與執行過程中嚴重脫節,以前是辦案人直接將執行案件交給執行局,然後再依法執行,而如今程序直接由執行局執行,業務相互沒能很好溝通。(胡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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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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