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幹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公務員招考,要求具有捕犬經驗。 沈一帆 繪
公務員招考一年熱過一年,對應試者的條件要求比較嚴格也不足為怪,但看到下面這個職位的要求,相信還是會讓人一頭霧水:應試者要有2年的“捕犬”經歷才可以報考。
這是什麼職位?為何要求如此奇怪?記者隨後展開了採訪調查。
想考城管執法崗位
需有兩年“捕犬”工作經歷
給本報打來電話的是杭州市民朱小姐。她説自己的弟弟今年準備報考公務員,各方面都符合要求,但卻卡在了經歷要求上,“我真想不通,考公務員要捕狗經歷有什麼用?”
朱小姐的弟弟小朱是大專畢業。11月28日本年度公務員招考報名開始後,小朱翻遍了招錄崗位,最後選定了杭州江幹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但他點擊報考選項、查看詳細信息、準備申請的時候,備註條件讓他傻了眼:要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要從事捕犬、拆違工作……
作為行政執法隊員,為什麼一定要捕狗經驗呢?小朱覺得哭笑不得:“我去哪找兩年的‘捕狗’工作經歷呢?再説,就算我有‘捕犬’經歷,我又該找什麼單位來開具這樣的工作經歷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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