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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新聞職業道德準則:採訪出示有效記者證

 

CCTV.com  2009年11月27日 16:3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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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1月27日電 新修訂的《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于11月9日在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準則》包括七條,其中第三條明確要求要通過合法途徑和方式獲取新聞素材,新聞採訪要出示有效的新聞記者證。

  《準則》強調,要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要把真實作為新聞的生命,堅持深入調查研究,報道做到真實、準確、全面、客觀。 要通過合法途徑和方式獲取新聞素材,新聞採訪要出示有效的新聞記者證。認真核實新聞信息來源,確保新聞要素及情節準確

  關於新聞的真實性原則,《準則》還要求報道新聞不誇大不縮小不歪曲事實,不擺布採訪報道對象,禁止虛構或製造新聞。刊播新聞報道要署作者的真名;摘轉其他媒體的報道要把好事實關,不刊播違反科學和生活常識的內容;刊播了失實報道要勇於承擔責任,及時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響。

  關於此《準則》,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要求,中國記協各級會員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相應實施細則,認真組織落實;全國新聞工作者要自覺執行,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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