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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高法院”今裁定是否續押陳水扁(圖)

 

CCTV.com  2009年09月24日 04:3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國新聞網  
專題:陳水扁深陷弊案被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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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陳水扁夫婦一審被判無期 中新社發 李俊鋒 攝

  中新網9月24日電 大公報援引台灣媒體及中通社消息稱,陳水扁家涉及“國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洗錢案、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給款案、前101大樓董事長陳敏熏人事案。台北地院九月十一日宣判扁案,陳水扁、吳淑珍遭重判無期徒刑,全案十三被告均有罪,原訂於二十三日將全案移審高院,因二十一日被告馬永成、林德訓委任律師至台北地院緊急閱卷,二十二日下午閱卷完畢,移審時間因此延到二十四日。

  81位法官抽籤分案

  高院接案後,將由九十一名法官扣除院長、發言人及力霸案三位承審法官與重病、屆退休等共十人,由八十一位法官參與分案抽籤,分案完畢後,高院會立即舉行移審庭,決定是否讓扁停押。台灣高檢署三位檢察官兩周以來已詳細閱讀相關卷證,準備在陳水扁延押庭上應戰。

  據了解,高院已另辟候審室,供扁移審到高院時使用,並重新規劃押解扁出庭的路線,讓扁走法官通道,可隔絕與其它人犯及民眾接觸機會,確保扁的安全。據透露,高院除已要求移審當天所有法警非必要不得休假外,台北市警方為避免民眾滋事,將至少動員一百五十名警力維持秩序。

  檢辯雙方均提上訴

  扁案一審判決後,包括陳水扁、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都上訴,而馬永成、林德訓也認為自己沒貪錢卻被重判,堅持上訴,還有前力拓營造負責人郭詮慶也上訴。至於特偵組因原審判決就被告陳水扁、吳淑珍、陳鎮慧、蔡銘哲、郭銓慶、陳致中、黃睿靚等七人涉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洗錢防制法兩罪間,認有牽連犯之的裁判上一罪關係部分,適用法則不當因此決定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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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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