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嫌侵佔"機密外交"款案,22日下午偵查終結。陳水扁、台灣安全機構前負責人邱義仁、台灣外事主管部門前副主管高英茂等5人被起訴。
台灣檢方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22日召開記者會宣佈,陳水扁涉嫌侵佔"機密外交"款案偵查終結,有5人被起訴,其中陳水扁、邱義仁和高英茂3人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起訴。
三人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報道説,台灣檢方查出,陳水扁在8年任內,共出訪11次,每次都由台灣外事主管部門提供零用金,1次是8萬美元,其餘10次都是10萬美元;陳水扁每次都留下3萬美元現鈔,交由吳淑珍匯往美國給陳致中在美國的花旗銀行賬戶,供陳致中使用,共計侵佔公款33萬美元。
邱義仁被認定在2005年間,利用"國安會秘書長"職務,向涉外事主管部門詐領"安亞專案"經費50萬美元。當時高英茂從海外打電話回臺,指示臺外事主管部門以異常方式撥款,被認定是幫助公務人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而邱義仁親筆簽領的50萬美元旅行支票,有13.3萬美元在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場出現,有20.7萬美元在海外兌現,另有16萬美元旅支至今尚未兌現。
有評論説,特偵組以"貪污治罪條例"的侵佔公有財物罪起訴陳水扁,如果罪名成立,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多了這一項重罪,對於即將移送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的陳水扁而言,能否獲釋再生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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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