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以前,我國研究生教育實行單一的國家財政模式。
1985年始,國家對研究生收費採取雙軌制,即國家計劃內招生由國家按招生指標下撥培養費,計劃外委託培養生由委培單位出資(也有一些由個人出資),計劃外自籌經費生由個人出資或導師出資。
2005年起,國家開始探討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作為研究生培養體制改革中的重要一步,研究生收費機制改革問題備受矚目。
2006年,哈爾濱工業大學、華中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3所高等學校開展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試點。
2007年,全國17所高校首批試點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這些高校是哈爾濱工業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交大、同濟大學、西安交大、中科大、中國農大、大連理工大學、武漢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四川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培養經費改革只是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中的一項內容。改革後的研究生將不再區分公費和自費,而是採取獎助學金的方式資助優秀研究生學費和生活費。沒有參加試點的高校仍按計劃內和計劃外招生。
2008年,56所研究生院招生不再分公費和自費,而是採取發放獎學金和助學金的方式資助優秀研究生。
2009年,國務院學位辦公室表示要將改革推廣到全部中央部委屬院校,同時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選擇省屬高等學校開展改革試點工作。
(實習生陳傑 袁夢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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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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