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0日電 為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國家廣電總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辦法規定:播出電視劇時,可以在每集(以45分鐘計)中插播2次商業廣告,每次時長不得超過1分30秒;播出商業廣告應當尊重公眾生活習慣,在6:30至7:30、11:30至12:30以及18:30至20:00的公眾用餐時間,不得播出治療皮膚病、痔瘡、腳氣、婦科、生殖泌尿系統等疾病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療和婦女衛生用品廣告。
《辦法》明確要求,播出機構每套節目每小時商業廣告播出時長不得超過12分鐘。其中,廣播電臺在11:00至13:00之間、電視臺在19:00至21:00之間,商業廣告播出總時長不得超過18分鐘。在執行轉播、直播任務等特殊情況下,商業廣告可以順延播出。播出機構每套節目每日公益廣告播出時長不得少於商業廣告時長的3%。其中,廣播電臺在11:00至13:00之間、電視臺在19:00至21:00之間,公益廣告播出數量不得少於4條(次)。
播出電視劇時,可以在每集(以45分鐘計)中插播2次商業廣告,每次時長不得超過1分30秒。其中,在19:00至21:00之間播出電視劇時,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業廣告,時長不得超過1分鐘。播齣電影時,插播商業廣告的時長和次數參照前款規定執行。
播出商業廣告應當尊重公眾生活習慣。在6:30至7:30、11:30至12:30以及18:30至20:00的公眾用餐時間,不得播出治療皮膚病、痔瘡、腳氣、婦科、生殖泌尿系統等疾病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療和婦女衛生用品廣告。
播出機構應當嚴格控制酒類商業廣告,不得在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傳播對象的頻率、頻道、節(欄)目中播出。廣播電臺每套節目每小時播出的烈性酒類商業廣告,不得超過2條;電視臺每套節目每日播出的烈性酒類商業廣告不得超過12條,其中19:00至21:00之間不得超過2條。
此外,《辦法》還要求:
廣播電視廣告播出應當合理編排。其中,商業廣告應當控制總量、均衡配置。
廣播電視廣告播出不得影響廣播電視節目的完整性。除在節目自然段的間歇外,不得隨意插播廣告。
在電影、電視劇中插播商業廣告,應當對廣告時長進行提示。
除電影、電視劇劇場或者節(欄)目冠名標識外,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挂角廣告。
電影、電視劇劇場或者節(欄)目冠名標識不得含有下列情形:單獨出現企業、産品名稱,或者劇場、節(欄)目名稱難以辨認的;標識尺寸大於臺標,或者企業、産品名稱的字體尺寸大於劇場、節(欄)目名稱的;翻滾變化,每次顯示時長超過5分鐘,或者每段冠名標識顯示間隔少於10分鐘的;出現經營服務範圍、項目、功能、聯絡方式、形象代言人等文字、圖像的。
電影、電視劇劇場或者節(欄)目不得以治療皮膚病、癲癇、痔瘡、腳氣、婦科、生殖泌尿系統等疾病的藥品或者醫療機構作冠名。
轉播、傳輸廣播電視節目時,必須保證被轉播、傳輸節目的完整性。不得替換、遮蓋所轉播、傳輸節目中的廣告;不得以游動字幕、疊加字幕、挂角廣告等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組織的廣告。
經批准在境內落地的境外電視頻道中播出的廣告,其內容應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
在中小學生假期和未成年人相對集中的收聽、收視時段,或者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傳播對象的頻率、頻道、節(欄)目中,不得播出不適宜未成年人收聽、收視的商業廣告。
播出電視商業廣告時不得隱匿臺標和頻道標識。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不得通過廣告投放等方式干預、影響廣播電視節目的正常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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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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