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 圖
市房管局整頓經濟適用房市場
個人倒賣經適房可能負刑事責任
西區房地産交易大廳以後週六也上班
經濟適用房違規建設、銷售將嚴厲處罰。市房管局昨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經濟適用房銷售合同將實行聯機備案制度,禁止開發企業利用仲介機構、單位和個人代理銷售經濟適用房。開發商及仲介機構嚴重違規者,吊銷證書;個人倒賣經適房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投訴電話67883331。晚報記者 胡審兵
規範建設
經適房建設嚴禁無任何手續開工
市房管局針對群眾投訴及摸底調查,發現存在開發商私自對外銷售或預訂經濟適用房房源、不按套型標準建設經濟適用房,仲介機構代售經濟適用房或發佈虛假消息等,還有個人甚至打著鄭州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中心或者開發商的名義向外銷售經濟適用房等違規行為。
市房管局指出,在鄭州新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尚未出臺,新老計劃同步實施、新老政策過渡時期,經濟適用房建設要嚴格控制套型面積標準,房地産開發企業要按規定程序報批項目建設手續,禁止手續不全違規開工建設,嚴禁無任何手續開工建設。
規範銷售
經適房銷售合同將聯機備案
市房管局將建立經濟適用房統一銷售制度。經濟適用房項目套型面積核準時,房地産開發企業要簽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承諾書》,建立房源電子樓盤表,對經濟適用房房源進行統一管理。經濟適用房項目達到預售條件方可統一銷售,並實行銷售合同聯機備案制度。凡未建立電子樓盤表、未經批准擅自銷售或預訂房源的,停止辦理相關手續。
禁止任何機構、個人代售經適房
經濟適用房由政府統一組織銷售,禁止開發企業利用仲介機構、單位和個人代理銷售經濟適用房。禁止開發企業未經批准擅自銷售或預訂房源的違規銷售行為,禁止開發企業利用仲介機構、單位和個人代理銷售經濟適用房。同時,對全市房地産仲介服務機構開展專項整頓,嚴肅查處仲介機構發佈虛假信息、代理銷售經濟適用房以及欺騙消費者等違法違規行為。
加大定向開發房源管理
針對市場上出現的某些單位定向開發房源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現象,房管局稱,將嚴格控制定向開發(銷售),除住房困難企業和獨立工礦區等符合政策的項目外,一律不得進行定向開發,並根據定向單位的在編職工人數嚴格核定購房資格、套型面積標準,多餘房屋納入統一管理,面向社會公開銷售。
處罰
違規建設、出租經營都處罰
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經適房套型面積標準未經管理部門核準擅自開工的項目,將責令補辦手續;對單套住房建築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依據規定,從重處罰。
如果經濟適用房用於出租經營的,依據目前仍在實行的《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規定,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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