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今起實施,如何監管將出配套措施
昨天,江蘇省人大法工委、教科文衛委、省教育廳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從今天起正式實施。這是全國首部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的地方性法規,並第一次以法規形式規定各年級學生的書面家庭作業量。
中小學生每天鍛鍊一小時
《條例》規定,“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統稱中小學校)應當保證學生每天在校體育活動時間不少於一小時,高等學校(含高等職業學校)應當保證學生每週至少參加三次課外體育鍛鍊。中小學校實行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每天上午安排一次不少於二十五分鐘的課間體育活動。”根據《條例》規定,我省將“實施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體育考試成績按照不低於5%的比例計入總分。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達到良好以上的,方可參加三好學生評選。”
各年級作業時間定上限
課業負擔過重是導致青少年學生體質健康水平下降的根本原因。《條例》規定,“中小學校應當限制學生在校集中學習時間,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保證學生必要的睡眠時間;小學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初中學生不得超過七小時,高中學生不得超過八小時;小學一、二年級不得佈置書面家庭作業,其他年級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計控制在一小時以內;初中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計控制在一個半小時以內;高中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計控制在兩個小時以內;學校和教師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補習班和輔導班,以保證學生有更多的時間從事體育鍛鍊。”
學生每年體檢一次
《條例》明確學校必須確立學生體檢制度,“學校應當建立和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制度,每年組織學生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對於體檢費用,《條例》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健康體檢的費用納入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普通高級中學學生的健康體檢費用由政府財政予以保障,其他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健康體檢費用由學校按規定標準統籌安排。”
作業時間如何監管將出配套措施
根據《條例》,如學校有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將對其主要負責人及其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對此教育主管部門又該如何監管呢?據省教育廳丁曉昌副廳長介紹,暑假期間教育廳點名批評了一些違規學校,包括部分四星級名校校長在內的一些主要負責人受到了行政處分,各中小學校必須清楚,該《條例》出臺後,“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規定學生書面家庭作業量是《條例》的一大亮點,也是實施的難點之一。比如高中生作業時間不超過2個小時,高中階段學習課程有好幾門,假如每門課的老師都想佈置作業,怎樣保證作業時間之和不超過2個小時呢?丁曉昌副廳長表示,教育廳正與各地教育局協商,制定相關配套政策,目前實施比較好的是蘇州市,蘇州的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最輕,已基本符合《條例》規定。
本報記者 蔡蘊琦
新聞背景
2007年高招體檢
我省僅10%學生合格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龍介紹説,體質健康監測表明,我國青少年學生的主要體能素質指標近二十年來持續下降;超肥胖學生的比例迅速增加,城市中超重與肥胖男生已接近四分之一,中學生的視力不良率已超過了三分之二,大學生的視力不良率高達83%。上述現象在江蘇中小學生中十分明顯,近年來,我省學生身高、體重、胸圍等形態發育指標雖持續增長,但肺活量、柔韌性、速度、力量等體能素質指標不斷下降。在2007年高校招生中,我省僅有10.17%的考生體檢合格,有89.8%的考生因身體和健康原因專業受限。近兩年徵兵中,有60%的高中畢業生因體檢不合格被淘汰。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2009年7月29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蘇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自今日起施行。《條例》以法規的形式第一次明確規定了中小學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體育活動時間和書面家庭作業量,明確規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向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以升學率或者考試成績為標準對學校進行排名,使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從一般的政策要求轉變為統一的法律規定。《條例》第一次明確規定了體育課應當由專職體育教師授課,將學生健康體檢費用作為法規要求予以明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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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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