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許宗衡的資料照片。中新社發 伍思鋒 攝
中新網北京8月27日電 (記者 周兆軍)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27日表決通過,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許宗衡、劉友君、崔明傑等三人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此前,由廣東省選出的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廣東省深圳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許宗衡;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劉友君,均因涉嫌嚴重違紀,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決定罷免他們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許宗衡、劉友君的代表資格終止。
由河南省選出的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河南鞋城皮革(集團)總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崔明傑,因涉嫌重大經濟犯罪,本人提出辭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決定接受其辭職請求。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崔明傑的代表資格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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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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