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8月3日電(記者李鈞德)記者從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獲悉:河南省十一屆人大代表陳伯羽、郭永昌因涉嫌刑事犯罪,其省人大代表資格被依法終止。
陳伯羽2005年至2007年6月任鄭州鐵路局總工程師(副廳級),2007年6月被鐵道部黨組任命為京廣鐵路客運專線河南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正廳級)。
2005年至2007年,個體戶梁志剛為了搞到計劃內的低價煤及外運火車車皮,找到時任鄭州鐵路局總工程師的陳伯羽幫忙,使其簽到了計劃內低價煤及外運火車車皮合同。為了感謝陳伯羽,梁志剛以陳伯羽妻子李惠的名字,辦了一張存摺,並先後三次為其存款、匯款120萬元。5月25日,濮陽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依法作出接受陳伯羽辭去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定。
郭永昌1997年7月任漯河市源匯區區長,2001年4月任漯河市源匯區委書記,2004年4月任信陽市委常委、固始縣委書記,2008年2月任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經初查,郭永昌在任漯河市源匯區區長、區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74.7萬元,美元1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另外,檢察機關還掌握有郭永昌其他受賄犯罪線索,正在進一步查證。7月25日,信陽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依法作出接受郭永昌辭去河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議。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發佈公告稱:根據代表法的有關規定,陳伯羽、郭永昌的代表資格終止。根據選舉法的有關規定,郭永昌的代表資格終止後,其擔任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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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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