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四屆十二次全會昨日通過決議,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的有關規定,決定撤銷其四屆市委委員職務。
不久前的7月17日,(廣東)省委十屆五次全會也通過決議,撤銷許宗衡的十屆省委委員職務。
許宗衡1993年時已經任湖南省衡陽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官居副廳級,當年1月來到深圳,在深圳市委組織部幹部培訓處處長的崗位上開始了在深圳的政治生涯。隨後,他先後任海天出版社社長、深圳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深圳市委組織部副部長等職,2000年當選為深圳市委常委,任組織部長。2003年8月,許宗衡任深圳市常務副市長,實現了從黨務系統向政府系統的轉變。兩年之後,許宗衡升任深圳市市長。
今年6月,中紀委宣佈許宗衡涉嫌嚴重違紀,對其進行“雙規”。(黃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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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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