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八月二十四日電 (記者 莫非)廣東省勞動保障廳聯合廣東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事廳等十四個部門,于二十四日發佈出臺若干新舉措,以充分發揮部門協同作用,落實好相關政策,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廣東此次推出的新舉措包括,明確每項相關政策&&和配合的具體部門,確保責任到部門,項項能落實;對“六補貼一扶持”(社會保險補貼、崗前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職業介紹補貼、崗位補貼、臨時生活補貼和一次性創業資助)的申領條件、程序、辦結時限等作了具體規定,還進一步細化了現行稅費優惠政策,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新舉措還明確企業招用二00九屆高校畢業生可同時享受多項補貼: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當年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並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企業組織招用的畢業生參加崗前培訓並經鑒定合格的,還可享受九百元人民幣的崗前培訓補貼和技能鑒定補貼。符合認定條件的困難企業還可按保留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幹人數享受最長六個月的崗位補貼。
至於離校未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則可立即申領臨時生活補貼: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離校時還未能實現就業的可立即在戶籍所在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憑身份證、畢業證書、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和困難家庭證明材料即可申領臨時生活補貼。
畢業生成功創辦企業經營滿六個月的,可領取一次性創業資助:二00九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二00九年七月一日以後領取本省營業執照,正常經營滿六個月並依法納稅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領取一次性創業資助,標準最高的地區達八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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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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