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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擬9月公佈

 

CCTV.com  2009年08月22日 06:2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京華時報8月22日報道昨天,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在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有關情況的發佈會上介紹,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計劃于9月底左右公佈,“不遲于12月份,各省區市將在30%的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他指出,國家定的零售指導價是上限,各地招標採購的藥品零售價不應高於指導價。

  鄭宏還首次正面回應“基本藥物目錄只選廉價藥”一説,稱這是誤解,入選目錄的藥品也包括一些價高質優的藥品。

  發佈

  廉價不是入選唯一標準

  鄭宏表示,入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藥品並非都是廉價藥,有些質優價高的藥品也入選。廉價並不是入選的唯一標準,專家在遴選藥物時遵循了多條原則,包括“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並重、基本保障、臨床首選和基層能夠配備的原則,結合我國用藥特點,參照國際經驗,合理確定品種(劑型)和數量”。

  抗腫瘤藥將入其他版目錄

  基本藥物目錄分為已公佈的基本藥物目錄基層版和即將公佈的其他版。鄭宏説,其他版是基層版的擴展。

  鄭宏説,因為受到使用醫生年資、藥物監控方面的影響,一些目前不適合在基層使用的藥物,如普通型兒童白血病藥物、主要的抗腫瘤藥、胰島素等將會納入其他版基本藥物目錄,在二、三級大型醫院使用。

  推遲公佈目錄緣于慎重決定

  基本藥物目錄原本4月就要公佈,但推遲了幾個月。鄭宏表示,推遲公佈是在審視以往的教訓後作出的慎重決定,是為了等待相應配套政策。

  他説,以前我國也頒布過幾部基本藥物目錄,但是在實際效果並不好,一直沒有真正的作用,究其原因就是因為只有目錄沒制度。這次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首先要吸取以往的經驗和教訓,基本藥物要想把它真正作為一項制度來推廣,需要有相應配套政策保證,包括基本藥物招標採購、生産供應、配備使用、定價報銷等。

  各地可增加非目錄藥品

  針對基層醫院是否可使用非目錄藥品(基層版)的疑問,鄭宏表示,允許省級政府經過衛生行政等部門組織專家論證,按規定和程序增加非目錄藥品,確保制度不走樣。

  他説,這個目錄是政府主導,同時也要發揮市場機制,現在拿出的307種藥物,就存在一些問題。有些地方可能不夠用,特別是一些發達地區,有些地方覺得還可以,所以制定基本藥物目錄的思路也在不斷調整。因此,在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初期,要使目錄既適合於基層的需求,同時也讓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性,但是要按照一定程序實施。

  可能引發企業兼併重組

  鄭宏表示,目前藥品的生産經營總體上處於産能過剩的狀態。因此,基本藥物制度在實施的過程中,在保證生産供應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企業的兼併重組現象。

  零售指導價擬9月發佈

  鄭宏透露,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計劃于9月底左右公佈。他説,衛生部計劃在12月份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因此,這些工作要提前做好,包括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要調整完畢等等,否則將對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建立産生影響。

  其實,此次基本藥物藥品的産生,主要是從醫保目錄當中選的,這些醫保目錄裏的藥品絕大部分都是國家制定價格。所以,到目前為止,基本藥物目錄裏的藥品是由國家制定的指導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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