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哈爾濱市民游泳見死不救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CCTV.com  2009年08月21日 13:1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黑龍江晨報   

  針對哈市沿江水域安全,哈市公安部門發出公告,要求市民珍愛生命,不要到非指定浴場內游泳。到指定戶外浴場游泳的市民,證據證明確屬見死不救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這是記者20日從哈市政府獲悉的。

  今年5月以來,先後有14人在松花江非指定浴場溺水死亡,導致公民的人身與財産都蒙受重大損害。為了維護市民的人身和財産安全,哈市公安部門就全市沿江水域安全管理髮出通告。通告要求,市民應當珍愛生命,注意安全,切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要到非指定浴場內游泳。在指定的戶外浴場游泳時,應當聽從救護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管護,避免溺水等險情的發生。

  松花江沿江水域各級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應當恪盡職守,加強沿江水域的安全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在江汊等溺水多發區域設立危險警示標誌,積極預防溺水身亡等險情的發生,確保救助措施的及時有效。

  到指定戶外浴場游泳的市民和遊客,應當注意並增強自救與防護意識,遇有險情,應當採取積極的自我防護措施和救助措施。

  一旦發現他人有溺水等險情時,要大力倡導併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展開相互救助。有證據證明確屬見死不救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相關鏈結:

責編:汪蛟龍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