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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起特大非法集資詐騙案一審宣判 主犯被判死緩

 

CCTV.com  2009年08月17日 21:3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上海8月17日電(記者劉丹)5名犯罪嫌疑人以投資出租車獲取高額利潤為誘餌,製造了一起使上百人受害、涉及8.5億元人民幣的特大非法集資詐騙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主犯陳立漢因犯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産;傅修春因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1997年,鄒某(另案處理)冒用上海申江旅遊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虛構可投資申江公司出租車運營並獲取高額回報,謊稱可由投資人出資購買申江公司出租車後交由該公司經營,然後分5年給予回報,其中每輛桑塔納出租車的價格從17萬元至18.5萬元不等,從第一年至第五年每月回報分別為7800元、7500元、7050元、6450元和5700元。鄒某稱,根據投資時間與車型的變動,車價與回報雖有所變化,但基本上前兩年即可收回投資成本,後三年係“純賺”。

  此後,鄒某將“投資”信息告知朋友陳立漢,後者遂參與了“投資”。此後,陳立漢又遊説了在瑞金醫院當醫生的好友李國文參與所謂的“投資”。陳立漢的妻妹、某企業的廠醫傅修春,李國文的朋友李正芳及傅修春的朋友夏恒珍等也先後參加了“投資”。他們又分頭“發展”了200余名“投資者”。

  2007年9月起,因資金無法正常週轉,陳立漢與鄒某商量後,其從投資人處收到的部分投資款就不再轉交給鄒某,而是由陳立漢直接返還給投資人。

  為了防止資金鏈斷裂,2007年11月17日,陳立漢組織了約80名投資人到上海市南匯區康橋鎮博文大酒店舉行會議,再次向與會的投資人推銷出租車投資,聲稱鄒某需要成立一家5000輛規模的車隊,尚缺400多輛。通過這次會議,受害人在陳立漢處又投資了200多輛出租車。而陳立漢等則將投資人支付的款項用於購置房産進行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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