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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經適房變別墅"調查:五部門管不住一個開發商

 

CCTV.com  2009年08月12日 10:2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打著經濟適用房的旗號建別墅,在鄭州須水鎮西崗村村民中反響強烈。從2006年開始,宋鐵樁就一直代表村民向各級單位反映西崗村違規建設問題,直到7月12日,鄭州市才對外公佈了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

  根據我國2004年制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像天榮公司這樣的開發商要承建經濟適用房,須經過房管局、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會同建設、規劃、國土資源部門逐個審批,辦理相關手續。可違規建築還是一天天蓋了起來。為什麼五個部門管不住一個開發商?

  經濟適用房竟變成別墅

  據當地村民介紹,從2004年到2008年,經過鄭州市政府批准劃撥,鄭州須水鎮西崗村村委會先後把近12萬平方米的土地,轉讓給了河南天榮置業公司用於承建經濟適用房。但後來村民們卻發現,在其中約三萬平方米的土地上,建起的卻是12幢連體別墅和兩幢樓中樓。

  記者在西崗村北側看到,紅色白頂的連體別墅十分醒目。“這下面有車庫,上邊有陽臺、有花架,裏邊有好幾個衛生間,哪是經濟適用房啊,看到這些別墅,老百姓反映可大啦。”村民劉勤娣一邊給記者介紹一邊説。

  而村民宋金水就顯得更激動:“這都不叫經濟適用房,是給某些官商建的房,是欺騙政府,欺騙百姓的。”

  西崗村位於鄭州市西郊,緊鄰城市後備水源地西流湖。城市的擴張使得村裏的土地成了搖錢樹,2004年,天榮置業公司以解決拆遷安置房為名,獲得了在這塊土地上建設經濟適用房的資格,並將未來小區的名字取為“西湖秋韻”。

  “當時一説解決鄭州無房家庭、低收入家庭,村民沒了地心裏雖有點難受,但想到沒房的家庭比咱還難,村民也就同意了。”西崗村6組村民代表宋鐵樁還告訴記者,一開始每位村民得到了7500元的徵地補償費用。但是隨著所建房屋的逐漸成形,村民們發現,一些房屋怎麼看也不像經濟適用房。

  問題別墅背後疑團重重

  於是,從2006年開始,宋鐵樁就一直代表村民向各級單位反映西崗村違規建設的問題。“我找過市規劃局、國土局、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司法局也找過,可是一直沒人出面解決這些問題。”

  發現被騙的村民們不斷反映情況,與開發商的關係也越來越緊張。為了弄清楚自己的利益損失,村民們自掏腰包委託當地的土地估價事務所進行了土地使用權價格評估。估價結果是被村裏以每畝12萬元轉讓的土地最少值29萬元。村民們認為,開發商以建造經濟適用房的名義低價拿地,然後在其中一部分土地上建別墅和樓中樓,以牟取高額利潤。

  宋鐵樁算了一筆賬,他説,三萬平方米的別墅和樓中樓,按每平方米4000塊錢出售計算,開發商就能賣得一億元,而按經濟適用房出售,卻只能賣得5000萬元。對此,覺得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村民們認為,既然是建設商業用房,補償款就應當比經濟適用房要高。多次交涉未果後,他們開始阻止施工。2008年春節後,須水鎮政府和村委會成立了“西湖秋韻”指揮部強制施工,2008年3月27日指揮部開始強制拆遷,為此村民們用手機拍下了強拆的畫面。

  按照國家規定,經濟適用房的面積不能大於90平方米,但是對於這間隔只有十來米的兩片建築來説,他們之間的差異卻是如此的大,一片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經濟適用房,而另一片卻是超大面積的住宅。究竟是誰允許這批建築在這片土地上出現,其背後又隱藏了多少疑團呢?記者走訪了鄭州市相關部門。

  是誰支撐著建別墅的步伐

  在西崗村村委會和須水鎮政府,記者均被相關人員以各種理由婉拒。幾經週折,記者在鄭州市區一幢很不顯眼的樓房裏找到了開發商天榮置業公司的辦公場所。

  天榮置業公司副總經理王秀華回答了記者的一些問題。

  記者問:去年你們公司與當地村民發生了肢體上的衝突嗎?

  王秀華答:不清楚,這與我們無關,我們不管這些事情。

  這位負責人不但否認西崗村村民宋國輝等人被打事件同他們有關,而且還稱天榮公司的大股東近年來幾經易主,他們是2005年中途接手的,對於違規建別墅一事,也不知情。

  但事實上,違規工程是在2005年初拿到土地使用許可證,並在2006年才開始正式動工的,現任天榮公司管理層難辭其咎。在鄭州市工商局中原區分局記者了解到,天榮置業公司原本是西崗村的村辦企業,之後幾經轉手變成了一傢俬人房地産公司。目前一位叫馬曉霞的女性為公司法人代表,控股60%。而一個在當地長期從事房地産開發的人士爆料説,這家公司的背景不一般。“天榮置業公司的法人馬曉霞,是土地儲備中心李一鵬的夫人,李一鵬在操作完之後讓妻子當了法人。她平時也不出面,她的七大姑八大姨任副經理。”

  對此,7月12日,鄭州市對外公佈了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對天榮公司開出了77萬元的罰款單並責令企業停工。但當地百姓認為,“經濟適用房建成別墅”事件背後,存在著眾多政府部門明顯的錯誤甚至違法行為,為何沒有對他們進行處罰呢?

  繼鄭州市建委開出首張罰單後不久,鄭州市規劃局也就“經適房變別墅”事件下達一份277.5054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責令開發商對相關問題別墅進行限期整改。這也是迄今為止鄭州市就此事件開出的最大一筆罰單。處罰決定依然沒有對相關部門進行責任追究。

  對於這樣的處理結果,當地群眾十分不滿。老百姓不滿意的是對政府某些官員的問責處理不滿意。“難道官員不應該負一點責任嗎?”村民宋廣欣説。“以後這事咋杜絕,現在這事處理了幾個月了,啥結果也沒有,老百姓不願意。”許多市民這樣評説。

  五部門為何管不住一個開發商

  根據我國2004年制定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像天榮公司這樣的開發商要承建經濟適用房,須經過房管局、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會同建設、規劃、國土資源部門逐個審批,辦理相關手續。而西崗村的民意代表宋鐵樁也正是在這些部門之間來回奔走,可偏偏違規建築還是這樣一天天蓋了起來。

  2004年2月,天榮公司首先在鄭州市規劃局取得了三萬平方米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按照相關規定,規劃局應當根據工程的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全程監控,但鄭州市規劃局表示,開發商後來一直未能提供規劃設計方案報批,現正在立案查處,其他情況無權答覆。

  記者了解到,天榮公司拿到規劃許可證後,在2004年8月得到鄭州市政府關於同意這片土地“作為經濟適用房建設用地”的批復。2005年1月,鄭州市國土局頒發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大家都一致説他是在經濟適用房上蓋別墅,事實上省廳也查過,我們也覺得他是屬於違規建設。”鄭州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楊慶華説。但對於究竟誰來監管違規建設問題,楊慶華則認為:“各個部門都有分工,都按分工來履行職責。”但當記者問及土地局的分工是什麼時,楊慶華卻以沉默作答。

  拿到規劃許可證和土地使用證後,應當申請建築施工許可證,才能開始施工。但是鄭州市建委總經濟師閆建民表示,天榮公司建造連體別墅沒有在建委辦理過任何手續。

  儘管村民一再舉報,但房子卻一直在造,直到媒體將此事曝光後,今年7月初鄭州市建委才出動監察隊讓工地停工。“為啥政府五個部門就管不了一個開發商?”宋鐵樁對這種怪現象至今都弄不明白。

  目前,雖然已經有了一個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但是還有一系列的問題沒有答案:違規建造的別墅和樓中樓雖然已經被責令停工,但實際上已生米煮成了熟飯,那接下來該如何處理呢?“經適房變別墅”事件有關部門的責任人,該負什麼樣的責任,受什麼樣的處罰?人們期待最終的定論。(記者 魏莘 陸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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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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