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8月2日電 (記者崔鵬)今後,審計署將進一步加強對地方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的指導和協管,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也要根據實際,不斷加強對下級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建設的協管,保證審計監督職責的有效履行,充分發揮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這是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在日前召開的2009年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上透露的。
據介紹,今後審計署及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將以考察環節為重點,加強對下一級審計機關領導幹部任職的把關,改善和逐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加強對下一級審計機關領導幹部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及時對幹部的任免、調動、交流和獎懲提出建議;加大審計系統內上下級機關的幹部交流輪崗和培訓力度,形成有序開放、合理流動的班子建設和幹部培養格局;加強對下級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並使之制度化;各級審計機關要嚴格按照審計法的規定,切實做到向同級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
劉家義説,以往工作中,審計署主管全國審計工作的職責履行並不到位,對地方審計機關的指導不夠,這既包括業務方面,也包括幹部管理、培訓和隊伍建設方面,必須儘快改正,進一步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以適應當前國內外形勢的複雜變化。
近年來,有些地方審計機關領導幹部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不到位,有些領導班子建設能力還比較薄弱、結構不盡合理,有些領導幹部正確對待審計權力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強化,加強地方審計機關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成為當務之急。
據了解,2009年審計署已先後下發加強對地方審計工作指導的兩個意見,本次會議重點討論《關於加強地方各級審計機關領導班子建設的意見》,對相關目標提出了具體要求和部署,有望會後修改、完善後頒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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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荀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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