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審計廳長尹建業昨日向省人大常委會作審計報告。報告披露,去年共有29人在審計調查中被發現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被移送司法機關查處;另有52人移送紀檢監察及有關部門處理。審計報告表明,14位省管領導幹部對查出的19.2億違規資金負有主管責任。
今日起,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將對該審計報告進行審議。
29人涉案6670萬移送司法機關
從2008年7月至今,審計機關共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18件,涉案人員29人,涉案金額6670萬元;移送紀檢監察及有關部門處理96件52人,涉及金額3902萬元。涉嫌違法犯罪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是利用職權侵吞公款。如:某部門社會保險中心原主任王某等4人涉嫌貪污挪用社保資金469.8萬元。二是化公為私謀取私利。如:某縣發改局等6個部門通過截留專項資金、向虛假項目收取資金的手法,將322.5萬元財政貼息資金轉入了單位的“小金庫”。三是利用漏洞從中漁利。如:某私營企業法定代表人趙某涉嫌利用虛假銀行貸款合同騙取貼息資金300萬元。四是違規履職不當作為。如:某州國土資源局原局長馬某挪用公款42萬元購車並落戶在私營企業名下。
省管幹部擔責19.2億違規資金
2008年,審計廳共審計2名州(市)長、7名省級部門領導幹部、2名省屬高校校長、2名司法機關領導幹部、1名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審計查出領導幹部應負主管責任違規資金19.2億元。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違規收費8.5億元,國有資産處置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1.5億元,行政事業性收費未納入單位財務核算4億元,違規出借財政資金1992萬元,挪用財政專項資金3011萬元,應繳未繳各項稅費3.8億元,欠繳社會保險費5989.7萬元,應繳未繳財政預算外統籌839萬元,私設“小金庫”249萬元,違規集資972萬元,違規發放獎金757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省委、省人民政府要求有關地方和單位必須採取措施,切實解決存在問題。審計廳已依法作出了處理,有關地方、單位正在積極整改,部分問題已經得到糾正。
9省級單位被點名
審計部門審計了16個部門預算資金收入和支出,共查出部門本級違規資金1.8億元,同時還查出資産管理方面問題資金16.5億元,共有9個省級單位被點名。
大理學院2008年度應繳未繳學費等財政預算外收入4645.8萬元;省公路局自行調整項目115個、資金4853萬元;雲南農業大學在往來款中列收列支3168.8萬元;文化廳以撥代支撥付文物保護費等1065萬元;雲南農業大學將工資福利支出列入待核銷支出5665.1萬元;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並記入單位固定資産賬的,大理學院6.9億元、西南林學院2.1億元;省檔案局資産賬實不符1715.9萬元;省委黨校、西南林學院未經批准處置、購置固定資産764.7萬元;省非稅收入管理局指定企業承印全省財政性票據支出印製費2008.6萬元,未辦理政府採購手續;省有色地質局違規攤派或佔用所屬單位資金615.8萬元。
對部分下屬機構延伸審計發現:應繳未繳財政性收入的,省水利水電建設管理站258.3萬元、雲南民族大學後勤産業公司103.2萬元;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在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員工帶薪休假機票款107.7萬元;省有色地質局所屬3個單位違規辦理採購629萬元;省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向職工集資建設學生公寓樓,截至2008年底,累計集資1123.6萬元;省旅遊學校校園廣場工程209萬元、教學樓報告廳裝修工程105萬元,未進行公開招投標;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未及時返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259萬元、利息82.8萬元。
昆鋼6礦山欠繳資源費14億
對24個大中型企業的30個礦山的審計調查表明,礦産資源有償使用費徵收實際情況遠遠低於預期目標。其中,昆鋼集團公司下屬6個礦山欠繳14.7億元,小龍潭礦務局2個礦山欠繳14.2億元,雲南錫業集團公司5個礦山欠繳1.4億元。省人民政府已重新修訂了礦産資源有償使用費徵收政策,針對實際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進行了補充完善。
國資委辦公樓192萬租金未繳財政
審計廳首次對省糧食局、省國資委2008年度部門決算草案進行了審簽試點。兩個部門年度決算的真實和完整性受到質疑。一是省糧食局及其下屬單位年度決算報表編報不完整,少反映資産1.3億元、負債8080萬元,收入229萬元、支出354.3萬元,未經批准自行劃撥資産造成資産不實2096.3萬元;二是省國資委將項目支出121.8萬元挂在往來賬核算,辦公樓租金等收入192.8萬元未按規定及時上繳財政。(記者 楊理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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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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