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20日電(記者崔鵬)今天,審計署發佈了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工程的第一階段審計結果。2007年至2008年,審計署連續對中國長江三峽開發總公司投資建設的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工程建設管理、移民安置等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結果表明,三峽總公司及各參建單位較好地完成了階段性建設任務,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較好,工程建設管理不斷加強並逐步規範,但在工期管理、規範下屬關聯企業等方面存在不容忽視的問題。
壓縮工期27個月,平添風險與成本
審計表明,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溪洛渡工程計劃2002年初開始籌建,2008年11月金沙江截流。而實際上,這一工程于2003年3月開始籌建,2007年11月完成金沙江截流。籌建工作較原計劃推遲15個月,截流提前12個月,合計壓縮工期27個月。
審計署投資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這種做法加大了工程建設風險和難度,也增加了項目建設成本。統計45個對外交通建安工程,合同金額20.14億元,因趕工期等原因導致大量變更,最終結算金額26.85億元,變更率達33.32%。對外交通工程2003年8月開始詳勘,同年10月開工,由於勘察設計時間短,地質勘察不到位,發生F標大路梁子隧道突發瓦斯溢出並燃燒的重大安全事故,工程進口段停工34天。
下屬企業不盡職,投資浪費五千萬
審計抽查參與溪洛渡工程建設的部分三峽總公司下屬企業,發現一些關聯企業收費偏高,履行職責不到位。
——三峽總公司將溪洛渡工程的招標代理直接委託給下屬關聯企業三峽國際公司。根據三峽總公司內部招標代理收費標準,三峽國際公司收取代理費2571萬元,超出國家收費標準1010萬元。經對審計抽查的91個項目進行統計,由於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和審查以及清標工作不到位,部分項目招標文件技術條款和商務條款描述歧義,導致投資增加5000多萬元。
——2003年3月至2006年11月,三峽總公司將溪洛渡工程部分監理業務直接委託給下屬企業三峽發展公司,並簽訂17份工程監理和其他服務合同協議,合同總價15328.69萬元,扣除成本費用,三峽發展公司取得收益3471.09萬元。在實際監理過程中,三峽發展公司現場人員投入嚴重不足,資質偏低,審核把關不嚴。抽查22個工程監理日記發現,監理人員跨崗位、跨項目、跨專業上崗現象嚴重;抽查2007年8月份人員名單發現,無監理員資格證上崗49人,佔該公司溪洛渡工程監理部人員的23%。
項目缺乏執行概算,近半數分項目未招標
審計表明,溪洛渡工程2003年開始籌建,已簽訂各類合同金額380億元,累計完成投資152億元,但三峽總公司至今尚未編制完成項目執行概算,導致建設中出現合同執行不嚴謹、工程造價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工程建設成本增加,部分單項工程超過可研估算。統計264份完成比例在90%以上的建安工程合同,合同原始金額38.17億元,截至2008年8月底,投資累計增加10.97億元,增加比例達28.74%。由於沒有執行概算,審計難以對投資總體控製作出評價。
審計發現,溪洛渡工程應招標分項目464項,合同金額248.98億元。實際執行中,未招標項目219項,佔47.2%,合同金額16.79億元,佔6.74%。
雲南移民規劃尚未修編完成
審計發現,2003年,為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四川、雲南兩省採取臨時過渡方式開始施工區移民搬遷。目前,四川省已完成施工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雲南省施工區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尚未修編完成。 此外,審計發現有14. 41億元移民資金因管理環節多,撥付不及時。
審計署投資司有關負責人説,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三峽總公司及其相關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提出的問題和意見,把落實整改與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結合起來,進一步規範了工程計量和合同管理,目前已糾正違規金額36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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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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