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鵬昊通訊員楊靜)見北京樓市火熱,女子張某便冒充國家審計署工作人員,謊稱可購買到昌平回龍觀地區經濟適用房。兩年間,她通過從房屋仲介公司租賃毛坯房以假亂真,共騙取24名購房者近1200萬元購房款。昨天,昌平檢察院透露,張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批准逮捕。
2007年10月,家住在海淀的陳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自稱工作于國家審計署的張某。閒聊中,得知陳某想購置一套房産,張某隨即表示其通過關係,已經從拆遷戶手中買了一套回龍觀地區的經濟適用房,並有意以每平方米2600元的低價向外出售。陳某認為此價格便宜,主動找到張某訂下了該套房子,並分4次給了張某共20余萬房款。
實際上,張某並無自己所説的房産。去年4月,張某見陳某催促交房,便從仲介公司租賃了一套回龍觀某小區房屋,將鑰匙交給陳某,表示該房子可先入住,房産證過後會辦下來。陳某拿到房屋鑰匙信以為真,將房子裝修後入住。
今年6月,陳某在物業公司無意中查到,張某賣給他的房子根本就不是張某的,真實房主為一姓吳的男子。陳某隨即報警。當時,昌平警方已接到了多個對張某的舉報,經過大量調查將張某抓獲。
據檢察官介紹,因拿不出房産證,張某便謊稱能託人買到經濟適用房,採取租毛坯房頂替、承諾給購房者不斷換更好的經濟適用房、承諾把經濟適用房轉為商品房等方法拖延時間。兩年內,其先後騙取24名購房人的購房款近1200萬元。
檢察官提醒,像張某口中的能買下拆遷戶的經濟適用房,直接更名到購房者的名下並辦理房産證的説法,與法律法規規定相悖,購房者切勿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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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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