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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版總署:非新聞采編人員禁辦記者證

 

CCTV.com  2009年07月31日 05:4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據新華社電 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在官方網站發佈《關於開展新聞記者證核發情況自查工作並重申有關規定的緊急通知》。通知指出,為防止在今年統一換發全國新聞機構記者證中出現新聞機構填報虛假材料、不符合條件人員冒領記者證等問題,要求各地新聞機構對申領記者證人員資格進行嚴格把關。

  通知指出,擬申領或正在申領及已領取新聞記者證的新聞機構要即日起進行自查,審查是否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申領或發放記者證,包括新聞機構中黨務、行政、後勤、廣告、發行、經營、技術等非采編崗位人員,新聞機構以外的工作人員,包括為新聞機構提供稿件或節目的通訊員、特約撰稿人、特約記者,專職或兼職為新聞機構提供稿件的黨政機關、企事業等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社會人員,高等學校校報工作人員,非新聞性報紙、期刊以及無新聞採訪業務的其他期刊工作人員,在新聞采編活動中因違法違紀受過嚴重處罰的人員以及有不良從業記錄的人員。

  通知指出,新聞機構及其主管單位負有嚴格仔細審核的義務,從嚴掌握記者證發放範圍,堅決不給本單位黨務、行政、後勤、經營、廣告、工程技術等非采編崗位的工作人員,新聞機構以外的工作人員,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申請、辦理新聞記者證。

  通知還指出,新聞出版總署、中紀委駐總署紀檢組將於近期組織專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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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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