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30日電(記者璩靜)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公佈了推進音像出版單位轉企改制的時間表——除公益性音像出版單位外,地方和高等院校所屬音像出版單位必須在2009年底前全部完成轉企改制,中央各部門各單位所屬音像出版單位必須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轉企改制。
這是新聞出版總署《關於促進我國音像業健康有序發展的若干意見》做出的規定。記者30日了解到,《意見》的出臺是為了解決近年來中國音像行業中出現的機制體制障礙、産業轉型緩慢、原創能力萎縮、競爭實力缺乏、監督管理薄弱等問題。
《意見》明確,對不具備市場準入條件、不願轉企改制的予以停辦;對人員、資金、設備、場所等已不符合年審條件的予以登出;對在清理整頓中發現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予以吊銷。
《意見》鼓勵音像出版單位在技術、人才方面與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加強管理、規範運作,引導非公有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政策許可的音像出版領域,並鼓勵國有音像出版單位在確保導向正確和國有控股的前提下,與非國有企業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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