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7日電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今日分別簽署第十四、十五、十六號主席令。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
第十四主席令説:《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2009年6月27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號主席令説:《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2009年6月27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公佈,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號主席令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律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于2009年6月27日通過,現予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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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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