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國際金融危機不斷擴散和蔓延的衝擊和影響,全國法院受理涉農糾紛案件數量大幅上升。為切實做好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涉農民事案件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今天23日出臺了《關於當前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涉農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的出臺是最高人民法院積極開展國際金融危機司法應對工作的重要舉措,必將對人民法院做好涉農民事案件審判工作起到積極的指導作用。
指導意見提出,各級人民法院要加大對違法收回、調整承包地等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尤其是侵害農民工土地承包經營權各項權益的糾紛案件的審判力度;統籌協調維護土地承包經營權與促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之間的關係,做好違反法律、國家政策規定,借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之名損害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件的審判工作。
指導意見要求,對返鄉農民工因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用明顯偏低或者返鄉後流轉合同期限尚未屆滿而引發的糾紛,特別是返鄉農民工因此陷於生活困難的案件,要在當地黨委領導、政府支持下,加大調解力度,調解不成的,應當根據當事人和案件的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原則妥善處理。
指導意見明確,要認真審理好家電下鄉等拉動內需政策措施落實過程中出現的産品質量、損害賠償等糾紛案件,依法充分維護農民合法權益;進一步發揮司法審判職能,對因就業歧視等引發的糾紛案件,要按照促進城鄉平等就業、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指導原則,做好審判及相關工作。
指導意見指出,要不斷強化返鄉創業、就地就業農民工合法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為農民工返鄉創業、就地就業創造有利司法環境;土地補償費分配方案實行差別待遇而侵害當事人利益的,要依法充分保護農村集體成員特別是婦女、兒童以及農民工等群體的合法權益。
指導意見還對加大農村貧困群眾的司法救助力度,快速化解矛盾、提高訴訟效率,做好農村涉訴信訪工作,以及積極探索穩步推進農村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等問題提出了明確要求。(馮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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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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